硫酸有强稀之分,稀硫酸浓度不够,虽也可腐蚀,却对人体构不成多大伤害,不适合用在战场上。
强硫酸浓度太高,对人体绝对是致命武器,但如遇到铁器,在发生化学反应的时候会出现钝化,从而阻止腐蚀,也不是最好选择。
所以他选择了中上浓度硫酸,效力强劲又不钝化,正是作为武器的佳选。
事实证明,他选对了。
眼下,无数的贼军在挣扎,无数人在哀嚎,能动的,拼命地往回逃,不能动的,只能听天由命,但无论如何,他们皆逃不过一个命运,便是被折磨而死。
不,是死于机关枪之下。
是的,李肇不会放过如此大好机会。
“冲,给我全歼了他们。”
被硫酸腐蚀的已达万众,这些人几乎失去了抵抗力,是反击的最好时机。
“杀,贼军为非作歹,荼毒百姓,为我等所不容。”
“杀,贼军欲毁我长安乡,夺我生计,不可留。”
李肇义愤填膺,激昂的语气出,立时如引爆的洪堤,将长安乡众的愤怒点燃。
“杀!”
群情激昂,汹涌难挡。
顿时,二百人奋起,举起机关枪冲出壕沟,扫射。
沿路,已经无力反抗的贼军在子弹的扫射下纷纷倒地,而一些趔趔趄趄地逃走的,也躲不过子弹的犀利。
顷刻间,贼军纷纷被击溃,只有少许逃于远处,很快失去踪迹。
“追!”有人喊了一句,却被李肇喝止,“不可。”
此刻所灭只有万军,后面还有着密密麻麻的,追击就是送羊入虎口。
是的,此刻,密林里正有三万贼军在虎视眈眈。
不,得到逃回来的人汇报,一万军又没了。
个个愤怒,又个个如惊弓之鸟。
按照原计划,先由一万人扫荡,肃清长安乡后,再一举兵临咸阳城下。
可,他们完全料不到的是,长安乡众竟利用卑鄙的手段灭了一万众,打得他们措手不及。
这次本想再利用一万军摸清长安乡,殊不知也是如此。
各人面面相觑,面色各异。
只剩下三万人了,此刻正驻扎在一里之外。
领头的乃一虬髯汉子,长得粗壮,却有几分精明。
“混蛋,一群混蛋。”
得到前方的战况后,虬髯汉子破天大吼,愤怒无匹。
“还未到咸阳城下,我军便损二万,你们是怎么当的万人将?”
显然,这是一位主将,此刻有两人站在他的跟前,低着头,一声不敢吭,身上满是失败的灰尘。
显然,这是两位万人将,他们的兵卒皆亡,已成光棍司令。
最终,有一万人将嗫嚅着嘴巴,怯怯地说:“将军,我,我等也不想,可敌人太过厉害,我军,我军。完全不是对手。”
他说出实情,并没有为自己找借口的意思。
“完全不是对手?”主将名曹扬,络腮须上尽是怨毒,突然狠狠一巴掌扇了下来,“你当我是傻瓜,完全不知敌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