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哼了一声,说道,“我认识的都是比较有名气的人物,像你这样的小虾米,我见多了,名字根本就记不住。”
四爷的话说得非常不客气。
年轻人怒道,“你们还真是没见过世面,我警告你们,赶紧离开村子,否则我们要不客气了!”
虽然大伙见过的狂妄人物很多,可像他这么猖狂的,还是头一次见到。
居然大言不惭的,要赶他们出村!
四爷问道,“如果我们不走呢?”
年轻人说道,“不瞒你说,我们金家办事时,敢阻拦我们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还没等大伙说话,他身边一个身材瘦削的人说道,“这位就是庆顺城金家二公子金锋,识相的,赶紧照办。否则你们想要后悔,都来不及了!”
四爷淡淡的说道,“我做过的事情,从来就没后悔过。庆顺城我倒是去过,可什么金家二公子,我倒是没听说过!”
听到四爷的话,金锋的脸青一下白一下的。
可看这边的阵势,他也知道,这些人不是好惹的。
白天时,他见过四爷等人,以为他们不过仗着人多势众而已。
等更多人赶来,他以为只要带几个人来,吓唬吓唬他们,众人就得乖乖的离开村子。
结果却没想到,大伙根本就不吃他这一套!
金锋仍旧保持着那种高人一等的模样。
漫不经心的说道,“想必你们肯定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我这有件好东西,如果你们答应离开,那么这件东西可以送给你们!”
“什么东西?”大伙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沈洲觉得,这个家伙虽然眼高于顶的,倒是很会办事。
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了,干脆来了个软硬兼施。
“我这就让你们开开眼!”很明显,他打算用什么东西震慑住大伙,然后让众人乖乖的听他话。
众人脸上都带着一丝冷笑,这个家伙,以为他们没见过什么世面。
大伙倒要看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金锋径直进屋,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然后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推到旁边去,才从背包里拿出一只酒樽来。
酒樽高约二十公分,口沿广阔,鼓腹圈足,腹部有三道楞,刻着双虎食人的图案。
看到它,沈洲眼睛就是一亮。
真没想到,这个家伙随随便便,就能拿出这样一只古玩来。
很明显,这是一只春秋时期的青铜器。拿到拍卖会上去,至少也是价值数百万级别的物件。
见沈洲等人的眼光被那只铜樽吸引住。
金锋满脸得意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奔着沈家留下的古玩来的。如果你们愿意离开,它就是你们的了。它肯定比沈家留下的物件更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