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姐默不作声的欣赏着,眼里的笑意不经意的泄露。
三小姐矜持地稍抬着下巴说,“也就那样吧。”
其实颜懿穿衬衣很好,所以她才会买。第一次到颜懿穿着那泛黄的衬衣时,她就注意到了。
一个月前,颜懿就是以这样的姿态,来到了秦家。
那时候三小姐在走神,眼睛关注着对方的长相和打扮。
简简单单的头发扎成一束高马尾,穿着毫无装饰的衬衣长裤,干净利落的将洗得泛白而陈旧的背包放下,一双运动鞋也不知道是穿了多久,虽然有得出打理过,细节之处还能到脏污与黄痕。
三小姐的鞋子从来都是白净的,仿佛从没有沾染过尘埃。
她着那双鞋,眉头不自觉皱起,她沉默地想,如何才能把鞋子弄得那么脏。
在她的世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人。
所有的人都把自己收拾的一丝不苟,仿佛要将彰显身份的值钱物件,都放在自己的身上。
她习惯性用对方身上的物件,去衡量一个人的贵重。
她的价值,她的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外在的,能用以给她品评的东西。
她的大姐也是一个beta,在她分化为oga,被接回秦家后,认识的第一个beta。
大姐高高在上,从不正眼人,她精明的好像只天平秤,一眼就可以度量出对方的可用性。
此时,在三小姐面前的这个beta,可真是不一样呢。
贫穷都不足以形容她。
或许,更像只蝼蚁。
什么都不懂的蝼蚁,带着对这个陌生环境的警惕和打量。
往日,三小姐也有在爸爸的口中听到,他说起那些吃不上饱饭的人们,她只是觉得可怜。如今,在她的眼里,贫穷被污泥里诞生的少女具现化。
三小姐对自己认知外的世界好奇。
她觉得自己和颜懿其实是差不多的,如果没有自己的性别傍身,她可能还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当着一个不被重视的私生子。
可是,因为她是一个oga,因为性别,她有了价值。
这对她来说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她却不得不因此,获得了以往都不曾有的权力。
于是,心里感到自己的身份同样贫贱的她,遇到了出身相似的颜懿。
她被颜懿吸引,第一次尝到了恋的味道。
她以为两条相似的灵魂,碰撞出了生命的火花。
此时,这个她以为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却背叛了她。
然而,她还是舍不得痛斥她的背叛。她像每一个得发疯的人,对前任不计前嫌。
她恨自己的懦弱。
更恨颜懿的不为她留下。
过往的记忆再深刻,也只会成为尖锐的武器,向回忆的人挥刀。
这段恋情开始地猝不及防,结束得惊天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