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起精神来,摇摇头。
说不告当然是假的,只是打算放弃至坤,另寻律师。
确认沈明樱朋友那边不会因此难做后,当天她就联系了杭市另一家律所。
对方同样邀请她面谈。
这家律所名叫“鼎正”,接手阮喻案子的樊姓律师雷厉风行,当晚就理出了应对方案。
所以次日,她来到事务所时,直接拿到了一份计划书。
她一边翻看资料,一边听对面的中年男人讲:“阮小姐提到,你的案子涉及著作权与名誉权纠纷,但事实上它跟后者关系不大,你的作品原创与否,不需要在法庭上得到认可。”
她有点惊讶:“那要怎样扭转舆论?”
樊易忠扯扯嘴角:“在网络证据保全到位的前提下,只要证明大纲失窃,被告的侵权行为就成立了。”
“在法律层面或许是这样,可您也看到了,涉案作者已经配合我作出澄清,然而在舆论层面上,作用并不大。”
“因为那份声明目前还不具备法律效益。”
她皱起眉头:“但如果在证明大纲失窃的基础上,对作品原创性也作出探讨,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失窃成立后,再探讨两篇作品根本毫无意义。难道阮小姐很期待得到‘双方作品高度相似’的结果?”
她摇摇头:“相似只是表象,只要您仔细对比两篇文章,就会发现……”
“如果阮小姐坚持己见,”樊易忠打断她,“我的计划达不到你的预期,建议你另请高明。但说实话,我不认为有哪位律师会采纳你的看法。”
她沉默片刻,点头:“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建议。”
*
杭市这几天急速入夏,阮喻离开鼎正时,太阳已经相当毒辣。
她顶着烈日打车,原本要回公寓,临到岔路口却记起樊易忠最后那句话,隐隐不甘心,改道换了家律所。
接连进出两家后,她在大马路上接到了刘茂的电话。
刘茂听见她这边的鸣笛声,低低“啊”了声:“你在外面?那方便的时候再聊吧。”
她说“稍等”,拐去路边一家无人报刊亭。
报刊亭一侧列了一排透明的格箱,里面塞着可供自助购买的报纸和杂志。只是大热天也没人有闲情买报。
阮喻站定在阴凉清净的亭檐下:“你说吧,刘律师。”
刘茂开门见山:“公证程序快到位了,你考虑得怎样?”
阮喻稍稍一默。
她当然从头到尾都没放弃过诉讼。虽然短短半天在三家律所碰壁,说不丧气是不可能的,可理智点想,律师们并没有错。
能够一枪正中红心,为什么非要迂回费事?吃力又未必讨好的事,谁愿意做?
到底是历经过社会打磨的人了,知道学会变通有时是生存法则,所以刚刚过马路的时候,阮喻在想,是不是别钻牛角尖了。
然而刘茂打来的这个电话,却让她想最后再试一次。
她不答反问:“刘律师,在你的设想里,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
刘茂似乎愣了下,说:“证明大纲失窃是最直接的方法。”
阮喻认命地“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