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把房间让给贝吉塔和布尔玛这对新人。曹自笑只能够离开酒店,独自一人漫步在纽约街头。
曹自笑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当走到一条街道,一名女人声音响起。
“大哥,要不要找点乐子?只要一百美元。”
曹自笑回头一看,就见在一处霓虹灯之下。一名穿着单薄的女人,正在看着自己。
曹自笑顿时笑起来:“一百美元?现在时间都已经这么晚。你还为一百美元招揽生意,也是让人觉得有些稀奇的事。”
女人:“哥哥,帮帮忙吧。我已经一天没有开张。”
曹自笑:“我可以给你一千美元。”
女人大喜,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那我愿意为大哥你做任何事情。”
曹自笑点点头:“很好,那么就跟我去打篮球吧。”
女人还以为打篮球是什么黑话。等到曹自笑把她带到野外篮球场,这名女人直接傻眼。
这是一座24小时都开放的篮球场。现在虽然已经是凌晨深夜,篮球场上还是有灯光照明。
曹自笑从一个地方拿出篮球,在场地上拍打起来。
女人有些为难:“我不会打篮球啊。”
曹自笑:“没有关系,我也不会玩儿,陪我简简单单打一打。篮球是很简单的,只不过是把球投入筐中的游戏。我教你,你很快就会学会。”
女人就开始跟曹自笑学着打篮球。打上没有一会儿,胳膊就累的不行。
女人摇头摆手停下来,表示可不可以玩别的。毕竟打篮球不是她的擅长,她的胳膊酸的不行,实在是已经打不动。
曹自笑指指旁边的板凳:“那么我们就去坐着歇一会儿。”
女人坐到板凳上,掏出来一根烟。还没等点燃,就直接被曹自笑给没收。
曹自笑:“我不喜欢闻到烟的味道,给你拿根棒棒糖,凑合着吃。”
说着曹自笑直接从兜里掏出来根棒棒糖,然后扔给女人。
女人简直不敢相信,发怒的问曹自笑到底是要做什么?大晚上出来,不是来找乐子。竟然是要让自己陪着他打篮球。还不让自己抽烟,自己没心情伺候下去。
女人生气的起身,刚想离开,曹自笑在她背后开口。
“今天你遇到我,不是时候。我今天手里沾过血。手里沾血之后,当天是不能够碰女人的。像我这行,有一则信条牢记心中。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要想拔刀神,不能碰女人!”
女人停住身体,转过身来怒喷:“法克,你认为我会相信你在这胡说八道吗?我看你就是想要拿我开心取乐。”
女人刚说完这话,曹自笑直接把太刀拔出来。
当曹自笑抽出太刀那一刻,女人立即闻到刺鼻的血腥味儿。女人当时就吓得直接腿软,坐在地上。
这名女人的第六感很强。这太刀今天不知道收割多少人的性命,整个刀身散发出一股煞气。这种莫名的死煞之气,让女人感觉到浑身不寒而栗。就算坐在地上,身体依旧在颤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