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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第1页)

这场流言最后消失无踪,陆娇娇大概是最后的受益人,她的那间半死不活的代卖店,终于活了。

铺天盖地的狗血故事激发了人们写故事的热情,据农业学校的校长奚桃说,现在多了许多讲故事的人,他们雇佣学校里识字的学生将一些故事写好卖到那家代卖店去,学生们还小小赚了一些外快。

随着籍数目的增加,生意渐渐地好了,现在是活了。

但还面对着一个问题,就是字不够用,没错,就是字不够用。

随着历史和文化的发展,汉字的内涵是逐渐变得丰富,汉字的数目也逐渐变得丰富,比如说现代人已经不使用通假字了,清朝的时候还在用他代替她。

秦朝现在使用的文字是小篆,大篆虽然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但这种文字只在一些非常讲究的公文里面使用。现在发给百姓的文、印刷厂用的铅字、秦王和大臣之间交流用的文信件都是小篆。

现在需要加快小篆发展的速度。

这个事儿,陆娇娇是能做到,但对她来说比起使用小篆还是用简体字更加方便,相当于本来要跑五十米,她得一口气儿跑个一百米再后倒个五十米。

有点累,有点懒,而且呢,虽然仓颉存在感不强,但提起汉字不得不提一提他,可见这是个流芳千古的事儿,还是让本来做这个事儿的人来做吧,不行就召集一伙人做。

陆娇娇打开她的金手指,费了点劲儿,从里面找出了这个人。

还是个熟人

李斯

没想到是他。

他在秦统一六国之后增补小篆文字。

陆娇娇总是特别容易忘记李斯是一个很有文化很有才华的人,她稍微想一想,得到一个理由,不是别的事儿,而是李斯此人野心太盛,光如烈阳,遮住了他油菜花灯泡一般的光芒。

不过在秦王那里,李斯是挂了号的聪明人、有才华,陆娇娇说明要把这事儿交给李斯的时候,秦王还夸了李斯很能干,直接代替李斯接下了这个任务。

话说李斯这会儿还在养病,他可是整整挨了三十棍子,手掌宽比肥皂还厚的大棍子,少不了伤筋动骨。

心里还惦记着秦王,怕自己存在感太低被人遗忘,他虽然在家里,也邀请些同为门客的朋友,了解近期秦王的日常,就一些事情给些一件作为参考,三天两头一本文递上去,可谓是存在感十足。

秦王觉得,这大概是个劳碌命,便毫不留情的指派了这个躺着也能干的活计。

李斯接到旨意后,顿时豪情万丈,大王这是得起他。

家里新得的美丽侍女也没工夫多,他请印刷厂在一张白纸上将所有的铅字排列印刷出来拿到家里,然后手边放一张白纸,将这些字一个一个的组词,一个一个的造句,缺什么字暂且写出来或者画出来,写完了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调整,改到自己顺眼为止。

这份工作,挺费时间的,李斯专心致志,短时间内也没空再多关注秦王,只是交代自己的门客朋友,和秦王说话的时候经常提一提他。

朋友这样做了,秦王也知道怎么回事儿,便经常让人给李斯送个东西,吃的或是用的,慢慢的李斯放心了。

而吕不韦那头,重头戏来了,筹备多年的吕氏春秋成稿了,他让人写好制成了一个大大简牍,悬挂在门市上,说谁要是能改一个字儿就送千两黄金。

司马迁史记记载“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还有就是,他家里头前些日子买了一车纸,现在印了一车的,就在那个门楼下面,挨个人发印好的吕氏春秋。

说起吕氏春秋就再多说几句,春秋战国这十分流行招门客,比如说战国四公子,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他们皆以礼贤下士、广招门客闻名。吕不韦不甘其后,他也广招门客,这人喜欢有才华的人,据说现有门客三千,并且要这些人一起著立说扬名千古。据他自己说,这本包含天地万物士农工商无所不有,所以命名为吕氏春秋。

因他今天搞得这一个大场面,此还有“一字千金”的美誉。

陆娇娇不知道听过这个成语多少回了,再听人感叹也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这一番很威风,很声势浩大。

她决定去一。

因为还记着吕不韦和赵姬曾经有一段不可描述的关系,前几天花边新闻满天飞,现在就低调行事,让人赶着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过去。

到了地方,远远地,就停下车,陆娇娇听着外头人声熙熙攘攘,给自己戴上面纱,推开车侧的小窗去。

门楼上挂着一个半丈高,三丈长的大竹简,每一条约有三四根手指并在一起那么粗,下头聚集着一群人,大部分是穿长袍的读人,陆娇娇那儿还有发的,退了一下身边已经呆了的戎金。

“热闹吧”

“比我家杀猪都热闹。”

“”,陆娇娇“去给我领两本来。”

“您要”

“,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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