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林雷不说话,李小安来精神了:“雷子哥,你给安子我说说,到底因为点啥?”
“没啥。”
“我看得出雷子哥不是为了钱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人,那么就是仇?还是情?”
“……”
“不对,不是仇。雷子哥你那么聪明,做事儿深思熟虑,收拾个把仇人那还不挖个大坑让他钻进里面去?是了,为了情!”
“……”
“雷子哥,说说嘛——”
林雷笑了:“你小子还真当自己是侦探啊?”
李小安:“不,我是助手,你才是侦探。”
林雷不接话茬,用余光扫了一眼自己此行的目标——黑色夹克男。
那男的已经回到卡座,搂着妖艳女上下其手,正是拍摄的好时机。林雷将夜拍相机的位置调整了一下,正对着夹克男那卡座。
忽然之间,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了林雷的心间——就像这段时间晨练经常出现的那种感觉一样,有人在盯着自己的感觉!
林雷若无其事地借着喝酒,眼神细细地梳理着酒吧里的每一个人。
忽然,林雷眼睛的余光停在了西边一个卡座,那里坐着一个女孩,孤零零的一个人,似乎是自个儿喝着闷酒一样。
没错,坐在那里的,正是陆芸。
林雷觉得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昏暗的灯光下却又不敢确定……
陆芸进来已经很久了,她就那么坐着,时不时地观察着林雷的一举一动。
这些天的跟踪下来,陆芸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林雷不是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就一普通的打工仔而已,只是干的事儿有些上不得台面。
今天是调查林雷的最后一天,陆芸手头的案子很多,不可能在林雷身上浪费时间。只不过陆芸对于任何涉及父亲遇害一案的人和事都特别特别的小心谨慎,不肯放过哪怕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所以才会这样。
陆芸桌前是一杯柠檬水,已经喝了一半。
又过了一小会儿,陆芸看了看手表,从随身小包里掏出五十块钱,压在了水杯下面,准备起身离开。
吧台前的林雷也注意陆芸很久了,觉得这个女孩很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此刻陆芸要离开,林雷长出了一口气,恐怕是自己想多了,人家压根儿就是来消遣的。
没准就是和男朋友吵架,来这里消消气罢了,又哪有那么多理由?
“嘿,美女,怎么一个人在这坐着啊?多无聊呀!”
就在林雷准备收拾收拾东西闪人的时候,一个略带嘶哑的男声传入了他的耳朵。
这会儿夜已深,酒吧里音乐声音没有先前那么大,所以林雷才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