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们已经习惯了哥谭市的黑暗!”
戈登愣住,而在他身后的警车内,他的拍档弗拉斯,听着传呼器里传来的噪音,一脸不屑地将其关闭。
没什么大事。
维克多-扎斯,罗马人手下的一个连环杀手,在被‘确诊’精神病后,今早被关进了阿卡姆疯人院。
而现在,他逃出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变态在被确诊之前,虐杀了一个告密者连同他的妻女。
弗拉斯看过现场,扎斯杀完人后,用刀在自己胸口连刻了三道印记。
他以此为乐。
真是个混蛋,但当下弗拉斯还是决定先看好这位正义感爆棚的戈登警探。
其实弗拉斯与维克多一样,他们都听命于罗马人,只不过一个在明,一个在暗罢了。
这样的黑暗,在哥谭市其实算不了什么。
回去的路上,戈登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布鲁斯的话语。
“警探,告诉我,这次到底是谁赢了。”
戈登回答不上来,他的内心有股沉闷,像是压了一块巨石。
是啊,明摆着的黑暗,无人敢提,整个警局,却对一个蒙面义警大动干戈,全城搜捕。
甚至连哥谭时报,下午都紧急刊印了报道:
【蒙面义警受韦恩家族指派,铲除罪恶?】
戈登还记得有期刊印,名字叫哥谭印象,也不知道那帮出版社的记者是怎么想出来这么地狱的一个点子。
他们收集市民对哥谭的形容,然后组成一个句子。
这句话就成了每刊的哥谭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