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牵着毛驴继续行走在街道上,朱顺在街道上看到一个约莫弱冠之领的青年,那青年仪表堂堂,没有双臂,坐在地上,用脚在宣纸之上写毛笔字,朱顺看了半天,周围围了不少看客。
被那个青年注意到了,那青年问道:
“哥们,是不是毛笔字写得也不差啊?”
朱顺回道:
“写得还能看,不过比兄弟你的差远了。”
青年回道:
“你太高抬我了,要不咱们比一比怎么样?”
朱顺说道:
“好啊。”
随后那青年用脚抽出一张宣纸,然后笑着望向朱顺说道:
“要不咱比一比写《天道酬勤》怎么样?”
朱顺拿起毛笔,仔仔细细的写出了,歪七八扭的字,不由脸上冒出冷汗心想:
“小爷之前也参加过科举,现在没有碰过毛笔了,不会写字了。”
青年看向朱顺的字缓缓摇了摇头,笑道:
“哥们,是不是太久没有写过字了?还得多练啊。”
朱顺挠了挠头回道:
“会练的。”
然后周围看客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向朱顺,
“这小子还不跟我八岁的儿子写得好呢。”
“打脸了,哈哈哈。”
“看这打扮应该是个江湖武夫。”
“李公子当年也是意气风发啊,不过现在只能靠卖字画为生了。”
“当时李公子可是我们整个琅琊知名的状元郎啊,可惜,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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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青年用脚,高亢激昂的写出了四个大字,字铿锵有力,毫不拖泥带水,字中蕴含一种神秘力量,此时只见四个大字浮现在众人面前《天道酬勤》周围客纷纷鼓掌;
“好!好!”
“李公子士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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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顺看到字也显得非常激动鼓起了掌声说道:
“好!好字!此字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青年笑道:“这字没什么稀奇的,你经常来就能经常见。”
青年起了身望向朱顺,给朱顺鞠躬一下说道:
“我叫李丹青,之前好像没有见过你啊,经常来看的我都记得非常清楚。”
朱顺听的此名,先是惊愕,后笑了起来抱拳行礼:
“在下朱顺,诸顺的顺,我来自武河的另一头,没有来过这里,这也是第一次来。”
名为李丹青的青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