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开分馆好了,打麻将这个事,其实是有区域限制的,一般情况客人都会选择就近的麻雀馆打麻将,而且时间久了都是街坊邻居,人也都熟了,大家一起打麻将也算是一种娱乐。
再说铜锣湾这一大片,都是许恒的地盘,所以,安全方面也是没有问题的。
“哦?怎么想起来开分馆来了?”
“我是这样想的,恒玉麻雀馆已经正常经营了,事情其实并不难做,坐着收钱的事。所以,我打算多开几个,也是一样打理,并不会多耗多少精力。再说,谁会嫌钱多呀?”
司玉莲搂着许恒的脖子,把嘴凑到许恒的耳边,吐气如兰。
“我也不嫉妒她赵颖文赚钱多,她的那一摊子也都是阿恒你为她支起来的,我就想为我们家的生意,提供源源不断的稳定的现金流。”
许恒还纳闷,司玉莲怎么忽然想起来开分店来了?还说不是嫉妒?三句话不离赵颖文,这醋味,半个港岛都能闻到。
这个女人还是聪明的,麻雀馆这一块,许恒为什么一直没有放弃?还很重视的原因就在这里,稳定的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这一点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每年超过一千四百万的纯利,可以用来新建一家中型企业了。
别看恒生电子产品卖得好,但是买地皮建工厂实在是太费钱了,到现在还欠着银行一屁股债,资产减去负债剩不下多少了,也就是许恒穿越优势才敢这么玩,否则走错一步就啥也不剩了。
“商铺租就行,稍微装修一下,摆上几十台麻将机就营业,没有什么比这个来钱更快的了,自动麻将机我让工厂加加班,保证你分馆正常开业。”
恒玉麻雀馆算是许恒整个商业版图的底牌,有点类似于铜锣湾的地皮在倪家的地位。除了开始的时候给许恒分过两次分红,后来许恒也不从里面分红了,主要是用不着,所以司玉莲手上的现金开几个分馆是足够的。
“啪!”许恒又一巴掌甩在她的屁股上。
“嗯~”司玉莲带着鼻音哼哼一声,满脸的娇羞。
“你看看,多聪明,早就该把你这股聪明劲用在生意上,别整天吃那些没用的飞醋。你开上个十家八家分馆,让你老公我也别那么累,争取早日过上在家躺平、吃软饭的日子。”
“咯咯…咯咯…”司玉莲被许恒吃软饭的话给逗笑了。
“那你现在想吃吗?”司玉莲看看许恒的眼睛,再看看放在自己胸前的那只大手,挑逗意味十足。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司玉莲瘫软地趴在沙发上,懒洋洋的,一动也不想动,任凭许恒扒拉她的大长腿,也没什么反应。
“阿恒,我想要个孩子。”
司玉莲幽幽说了一句,她已经26岁了,再不要就有些晚了,再说她14岁出来闯荡江湖,原生家庭的贫困和不幸,让她对于家庭,对于孩子的渴求远比其她女人要强烈。
“好啊!你想要我们就要,想要几个就要几个,反正我们又不是养不起。”许恒很是开心地说道。
司玉莲听到许恒的话,猛然扭过了头,很是意外地看着许恒,想要确定他这句话的真假。
她还以为许恒会不会答应她要孩子呢,但是看许恒脸上的笑容,不像作假。
想想也是了然,许恒父母离世,在这个世界上孤身一人,对于亲情,对于下一代的渴望应该是跟自己差不多的,她伸手摸着眼前这张靓仔到不像样子的脸,与刚见他那时候的那个十八九岁的懵懂少年,仿佛就像两个人似的,多了许多成熟与沧桑。
今天自己能岁月静好,能够躺在这里谈论要个孩子的事,能干上开麻雀馆这种坐着收钱的买卖,能一年盈利上千万港币,从拿牌照,到派小弟保护,到现在麻雀馆用的自动麻将机,甚至一开始没有被光头强把赌档赢走,每一步关键时刻,都是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出面摆平的,是他在为自己负重前行啊!
本来后面还有一句,“我们结婚吧!”想想还是算了,他为自己所做的这些,自己已经知足了,至于其他,顺其自然吧!
……
“恒哥,我们调查清楚了,港岛目前市面上在售的bb机就三个品牌,在港岛生产的只有一个品牌,是个岛国厂家,生产的这个厂家技术负责人叫山上一郎,他们的图纸保管非常严格,只有这个山上一郎知道在什么地方。“
天养恩站在许恒面前,汇报着这段时间的调查情况,恒哥还是那个恒哥,可是现在气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一身黑色西装,其他人都说恒哥不怒而威,但她却不觉得,在她心中一直有一种不一样的情愫。
接到恒哥的任务,他就带着几个小弟去调查,对于他们来说,跟踪,刺探情报,那都是小儿科,何况山上一郎还是个普通人。
bb机用后世的眼光来看的话,就是一块主板而已,加上两节电池,一个显示屏,很简单的初级电子产品。但是在这个时代是妥妥的高科技产品,世界上能生产出来的公司就那么几家,它们的编码解码技术,都是各大公司独有的核心技术,花钱都买不到。
指望赵世豪带着几个电器的研究人员研究出来,真有点难为他们了。
但是这个技术许恒又是必须要拿到的,因为他要先掌握bb机的通讯技术,为下一步进入通信领域,生产制造手机做准备。接下来席卷全球的通讯大潮,许恒可不想错过。
“知不知道他有什么爱好?”许恒问道。
不怕你有爱好,就怕你没有爱好,有爱好就有了弱点,许恒正好可以用来拿捏这个家伙。
“他有个爱好是赌钱,是个烂赌鬼,经常去地下赌档赌钱,还欠下了一屁股债。”许恒眼前一亮,这是个好消息。
“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找到放高利贷的,把他们手中的欠条买下来。”
“好的,恒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