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差点流出来。
不过,他们没有主动讨要,他们是仆从,得知道自己身份。
主子若是赏给他们吃,他们不会拒绝。
但是总归不能主动讨要,那可不是正常人应该要的。
一行人走到夜市。
炒肝,统统想吃!
买来吃了几口,好吃!呼呼呼!
又看见麻辣烫。
麻辣烫是二蛋哥哥在宿主的示意下寻人做的,用竹筒装点汤水,还配置两根竹签跟木勺子,可以吃里面的菜菜粉粉也可以用勺子喝汤汤。
麻辣烫有两种口味,一种麻辣,一种微辣,还有一种不辣!
统统要的微辣的,她年纪还小不能吃太辣!
年纪小,就这点不好。
吃得少就算了,还不能各种口味都尝试。
统统叹气。
买了麻辣烫手里剩下的炒肝递给身后壮硕的丫鬟,她给丫鬟起了个非常简单的名字,叫大花
几乎所有叫大花的人性格都开朗,长的也健康。
这是她最真挚的祝福。
大花捧着炒肝,不停吞咽口水,她努力抗拒诱惑,小娘子说了,这是给她拿着的,不是给她吃的。
吃了麻辣烫,又瞧见卖鸭舌的,鸭舌味道也好吃。
竹筒麻辣烫递给了大花。
统统瞧见炒肝还剩不少,若是吃不完,宿主就会觉得她败家,浪费,以后就不让他这么吃啦。
歪头想了想说道:“剩下的你吃就是,早些把手解放出来,这样还能替我拿东西。”
统统一串话说出来,大花心里全是感动。
果然,当丫鬟的日子就是好。
当然得遇见一个好心的主子,她运气比较好,遇见的主子性格好,人也好,还爱吃,笑起来好看,像个春日的花花!
因为一份剩下的炒肝跟麻辣烫,大花的衷心就卖给了统统。
包勉也爱吃小食,但是他比统统更挑剔,不会看见什么都吃。
这样一来,包拯身后跟着的书童就没有大花的好运。
他只能闻味儿。
口水咽下去,再咽下去。
包勉瞧见这情况,见统统又开始吃炸薯条。
叹息一声这一路下来,丫鬟的肚子也得撑着。
“书果,帮着大花分担点。”
包勉说道。
他的书童他起名。
统统的丫鬟叫花花,他的书童就应该叫果果,只是,他的书童都15岁啦,叫果果有些不合适。
书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