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斯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抓着黛西的手。
我知道我必须尽快做出选择,我开始思考。
当然不可能就这么不管,若是我们被警方认定为凶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别的不说我们五人必定会被分开。
但我也不能责怪孤儿院的孩子把锅扣在我头上,因为我利用他们同样是事实,现在,我们救回了黛西,他们得到了什么?
我有一个想法,我不确定该不该这么做,但我别无选择。
我挤开人群走到院长的身边,她的灰色眼珠还在转动,与此同时,她头上的血正源源不断地流出,很快在地上汇成一小片血泊。
我高声道:“格洛丽亚·加西亚,孤儿院院长,担任院长二十余年,任职期间,贪污腐败,贿赂官员,虐打儿童,已知造成十数名未成年死亡,贩卖人口超千余人……”
我一条条罗列她的罪状,是的,我在审判她,没有法官,没有陪审团,加害人生死未明,全体受害人便是证人。
所有孩子围在院长的身旁,静静地听我说话,没有人反驳。
我宣布:“格洛丽亚·加西亚有罪,现判予她死刑。”
我知道哥谭没有死刑,但我更清楚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她该死。
那么按照社会契约论,她就该死。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拿出一块从外面捡的石头砸向院长的头。
小孩子的力气很小,只能堪堪造成一条小伤口。
我将石头递给查理斯,让出位子。
查理斯愣了愣,随后死死地攥着石头,他几乎用尽了全部力气往下砸,在发出沉闷的一声后,查理斯呆愣在原地,久久不语。
黛西上前几乎是夺走了哥哥手里的石头,她毫不犹豫地砸了下去。
保罗和贾斯丁陆续接过石头,砸向了这个被我宣判的死刑犯。
我看见院长的腿还在抽搐,她还没死,但她很快就会死了,因为孤儿院的孩子接过石头——是那个被电击的孩子。
然后,一切就那么顺其自然地发生了,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传递着石头,一个接一个地往下砸,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又哭又笑。
这不是报复,这是反抗;这也不叫杀人,这叫行刑。
我用她身上的钥匙打开了档案柜,将搜查出来的证据摆放在她血肉模糊的头颅前。
这些纸上浸透的血泪,远要比从她头上流出来的多得多。
最后,我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离开了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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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养孩子有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你们以为我是在夸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