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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他的第一次梦中悸动,想的也是二十岁的程思稷,玉兰树下,昏沉的厅内,唯有天窗投下的一束光,打在程思稷的发顶,他在梦里和他接潮湿的、松子味的吻。
之后在英格兰的比赛场上偶遇,千万人的赛事,偏偏也能对上那一眼,他确信,这是一种缘分。
不过程思稷离开时,没有同他告别,等他下场再出来寻时,座位上只剩一只Davidoff牌的空烟盒。他想程思稷对他,大约只有一点情谊,还不够等他下台,再多寒暄一句。但这不要紧,他那时候年轻,觉得他还有很多时间。
可等他真的到他身边,上了他的床,却做不了承欢的那个人。实在是矫情得可笑。
程思稷体谅他,但他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
所以他要和程思稷做,并且坦然承认,他们结婚了。
但程思稷不清楚这些,他只知道今晚小孩儿看起来很不一样,但既然问不出所以然,他不介意给他他想要的。
衣服脱得差不多,江新停仰躺着,手伸到枕头下将一盒套扫出来。
程思稷愣怔,发现是他之前在服务区随手买的那盒,回家以后扔在床头柜里。
江新停迷蒙着眼睛任他亲,一边断断续续地问:“你是不是早就想要了。”
再具化:“接我的时候,就想?”
“嗯。”程思稷低低地应和他。
“宝宝,你爱不爱我?”
听到江新停问得没底气,像是还没出口,自己就先后悔了似的,程思稷顿了顿。
爱这个字,既盛大,又庸俗。
它可至生至死,亦可用来赢床上一个吻;可放他自由,亦可囚他如笼中雀。
江新停想要哪一种。他自己又是哪一种。
程思稷不说话,箍紧他纤细的腰拉近。
……
他闭上眼,在潮湿又沉钝的疼痛中,不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