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舅父身残,念书又极好,最得张夫子喜爱。
又因她自小顽皮,却同小舅父感情最好,便被家中寄予“能学一点是一点”的期待,很长时间都充作小舅父的书童。但凡小舅父前去书院,她就伴在舅父左右,替舅父翻书,给舅父磨墨,有人笑话舅父腿残她就想法子捉弄回去。
可她天生好动,如何能坐得住,常常在课上闹出些乱子来,最不为这张夫子所喜。
最后以某次张夫子打瞌睡,她拿着一坨蜂胶上前,一下便将张夫子的一撮胡子尽数粘完,以被张夫子手持戒尺、气急败坏她赶出书院结束了她的书童生涯。
距离上一回见这位夫子,已过了四年之久。现下这位夫子依然白皙儒雅,风采卓然。没了她的捣乱,甚至还留起了一尾美髯。
若他也同样认出她来,以他对她的厌烦,除了当场指出她是谁,还要将她骂个狗血淋头。正巧薛琅随时拿个麻袋到处寻她,又是一个瓮中捉鳖。
联想到她被押回长安,强逼着穿上喜服,被送进一个陌生的后宅。一个豁了牙的郎君掀开她的红盖头,抽出一支马鞭在半空中“啪”地一抽,向她狞笑着:“为夫最善训马,现在就让我来训一训你这匹最烈的胭脂马,哈哈哈哈……”
她身子猛地一颤,似被那鞭子抽中,收回神识时已是汗水淋漓,下意识勾了脑袋,半分不敢与这位张夫子有眼神接触。
好在这位张夫子还将注意力放在亲王身上,并未看她几眼,一番介绍结束,便含笑颔首,等待亲王下定论。
白银亲王抚着胡须,着实赞了几声好,面上却又带出几许遗憾,同薛琅道:“实是不巧,小儿的夫子于三日之前,已是寻到了。”
这话是直接用雅言所说,并不需嘉柔去译。
薛琅面上显出一道疑色:“却是何人?”
白银亲王弯处和蔼的一笑,“实在巧得很,正是这位潘安,潘夫子。”
“噗”地一声,嘉柔发出一串惊天动地的长咳。
所有人不负众望的,全将目光落在了她身上。其中那张夫子离她最近,看得尤其认真。
她如芒在背,只想扯出裹胸布将整个脑袋蒙进去。
薛琅平平的声音传来:“倒未看出,潘贤弟竟有大才。”
那话中大有讽刺,仿佛她就应该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田舍汗,不该有些学问。
周围皆静,仿佛所有人都在等她回应。
她止了咳嗽,勾着头道:“老子曾言,‘有德而不显,有为而不争’,可见老子他老人家说得极有道理。”
薛琅面上浮起一点不达心底的浅笑,“可惜,为了三郎的前途,薛某还是要争上一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