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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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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喜伯听完这个离谱的价格后仍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问了句:“少爷,做到底吗?”

“那倒不用。”沈璁摆摆手,一脸轻松地靠在椅背上,“陈老爷既然不会管教儿子,那便让他把人送出国去念两年书去吧,别再跟上海滩的地界上出现了。”

“碍眼。”

说完,他呼出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掐灭在烟缸里,“你吩咐下去,按说的处理就行,不用再报给我听了。”

他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不会跟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牵扯,即便对方是裴筱那样令他颇为满意的绝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会当场跟那个略显冒失的司机发作。

但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别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传的那样,他的确是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

见喜伯收起那张信纸,准备去客厅挂电话安排,他又补了句:“喜伯,顺便再帮我重新找个司机。”

对于昨晚司机的几次失误,他倒还不至于怀恨在心,但一个不能胜任自己岗位的人,也不应该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更何况,对方还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体,推开面前的烟灰缸,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起碗筷。

毕竟,一个没有心的人,自然不会心软,也不会犹豫,不会愧疚;甚至,从头到尾,他的情绪都没有产生过任何波澜。

这一切在他看来,就像下雨要打伞,天寒要加衣一样,理所当然。

夹菜时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这才看到,信纸拿出之后的空信封并没有瘪下去,里面似乎还有东西。

他疑惑地捡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张信纸,这次是关于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龄等,还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几个不同夜总会登台的具体时间。

能巴结自己巴结到这个份上,看来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

沈璁想着,嘴角露出点意味难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众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对裴筱的兴趣,他就不介意那点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个人离开百乐门的,孔立文当然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所以这次的马屁着实拍到了大腿上——

因为他和裴筱之间已经结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凛,将信纸揉成一团,正要转身扔掉时,瞧见喜伯不知什么时候打完电话回来了,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他身后。

外人都说他城府极深,但在家里,他对喜伯基本没有什么需要特别隐瞒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开口,对方也从不试探。

他总觉得喜伯这个表现有些反常。

“喜伯,你认识裴筱?”他试探道。

“不、不认识。”喜伯忙否认道,转身收拾起东西来,动作略显刻意。

如果真的不认识一个人,听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应该是问一句“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那你昨晚为什么盯着他看?”沈璁没有当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着掖着,只是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道:“我身边的人,你从没正眼瞧过。”

“少爷身边的人,从来也不会出现第二次,我瞧他们做什么。”喜伯背对着沈璁,说着停下手边的动作,“我也只是听说,外滩有个能把旗袍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既然少爷把人领回来了,我就好奇多瞧了两眼……”

说完他又忙活了起来,半晌后叹了口气,自顾自地小声嘀咕了一句:“长得跟个妖精似的,确实好看。”

喜伯说到最后时,语气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却被逗笑了。

有情绪,才说明是实话。

但老头这辈子不烟不酒,以前陪沈璁母亲去听戏时都只守在戏院门口,压根不进去,一个大半辈子都没什么不良嗜好的人,怎么会认识裴筱?

“喜伯。”沈璁无聊了一整天,总算遇到点感兴趣的话题,便饶有兴致地问道:“他一个百乐门里卖唱的,你是上哪儿听说的?”

“他进百乐门才几天呐?”喜伯嫌弃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个戏子。”

“你怎么知道?”沈璁很快追问道。

“少爷,你忘了?夫人在的时候,最爱听戏了。”喜伯放下手边的活计,走到沈璁身旁,“也是,你那会还小呢……”

“后来夫人跟老爷搬来上海,总说这边的京戏差点子味道,去得便少了。”

上海一带原本的地方传统戏剧有许多,诸如昆曲、黄梅戏一类比较流行,听京剧的人少,唱戏的自然也少,普遍水准便不及北平。

后面因为北边不太平,许多人被迫南迁,听京戏的人多了,圈子才跟着慢慢火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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