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毓琇的梦想之一,就是跟话本里的那些女侠一样,大口吃酒大口吃肉。
尤其是在深山老林里,自己烤肉吃。
现在,这不天时地利人和,完全符合她心中想要的效果吗?
别看她从小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可是这些生存技能她可是掌握的嘎嘎的。
毕竟她娘林曦薇的危机意识很好,从小到大都在培养她这些。
等到小玉把兔肉都处理好的时候,林毓琇已经把火升起来了。
火烧的很旺,这个时候烤肯定会烤焦。
林毓琇先把兔子用调料给腌好,穿在削好的树枝上,等到火灭了,剩下的都是燃烧的碳才开始烤。
这个时候,在山里还有点冷,现在有这一堆火,她们一点都感觉不到冷了。
越烤,这兔肉的香味就越浓郁。
“小姐,我都快等不及了,啥时候能吃啊。”
小玉就是个典型的吃货,要说林毓琇烤兔肉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女侠梦,小玉那是真的嘴馋了。
这一天一直都在赶路,都没怎么好好吃东西,小玉现在看着兔肉,已经开始眼睛冒绿光了。
林毓琇用匕首戳了戳兔肉,里面的肉也已经快熟了,只要再烤几下就可以了。
“小玉,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兔肉必须得烤入味才好吃啊。”
林毓琇的话在小玉耳朵里就跟圣旨似的,林毓琇说等会吃,即使小玉再饿,她也会忍着。
就在她们主仆乐呵呵的在烤肉的时候,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
林毓琇抬头一看,这不是坐在第一辆马车里的那个公子和他的小厮吗,他们怎么过来了?
要知道,这位公子是很难得下马车的,就算是下来,也只是因为他们要打尖了,林毓琇才远远的见过他。
因为想着这公子据说身份贵重,林毓琇也不想跟他们打交道,所以即使一路同行了将近半个月,他们还是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这个时候他们过来,莫不是闻到了她们烤兔肉的香味?
温廷佑确实是被林毓琇的烤肉香味给吸引过来的。
他本来是在马车里面看书,不知怎的,突然觉得肩膀有点酸痛,便想着下车出来走走疏通疏通筋骨。
谁知道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烤肉香味。
就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情况下,已经带着温路走到了林毓琇旁边了。
“在下温廷佑,被兄台的烤肉所吸引,不知道兄台是否愿意割爱,让我们也尝尝鲜?”
这人说话温润有礼,就跟她家三哥林世昭一样,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只不过她三三哥比这个温廷佑多了点英气,这个温廷佑一看脸色苍白,说话气息不稳,一看就是身体不好的样子。
这些日子,她跟商队的领队已经混熟了,知道这温公子一是为了送某个东西,其实大半是为了求医才去的太平城,所以现在看着温廷佑,她只觉得温廷佑挺可怜的。
肯定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不然以他们的性格,即使饿肚子都很难向别人开口要吃的。
“哎呀,不用这么拘谨,我们这有四只兔子呢,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林毓琇大方的很,大不了要是没吃过瘾,明天再去抓就是了。
温廷佑见林毓琇听到他的名字,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样子应该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他听手下的报告过了,知道林毓琇和小玉是半路上跟来的,应该只是普通老百姓罢了。
也好,这样,他们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相处了,不用有那么多规矩。
“不过,你能吃的了这个兔子吗?这样烤出来的东西火气比较盛,容易上火,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
林毓琇虽然大方,可是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东西导致温廷佑的病情加重。
她要提前问好,虽然她娘把医术也传给她了,可是她并不是什么都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