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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瞳语声哽咽不能言,叶修抚背柔声劝慰。沈墨瞳道,“我只以为,将心保留,过好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得恩爱时且恩爱,便已无愧无悔,今日方知我是辜负了相公。情有真假,无有短长,同床异梦相守了一生又怎样?孟子说浩然之气,当仁不让,虽千万人吾往矣,而今相公高山仰止,倾心之爱,虽灿烂间短若昙花,我往矣。”
她的目光明亮,神情坚毅,叶修不由动容,捧着她的脸唤道,“墨瞳儿!”
沈墨瞳嫣然一笑,静悦由心,唤道,“相公!”
如灵光一点,顿悟成佛,如心领神会,拈花微笑。两个人已恩爱非凡,却是在那一时,那一刻,才真正洞开心门,知音相遇。
她本来有无数个机缘,她早该懂的,她早该更了解体悟这个男人。可因那一句寿夭,她一叶障目,把自己的心收敛保护。
沈墨瞳道,“我好笨啊相公,你的品性声名天下仰望,我与你耳鬓厮磨日夜相守,如今才除却心障,食髓知味。”
叶修抚着她,温柔浅吻,情话连连,“谁说的,气味相投的人能很快发现同类心有灵犀,我初见墨瞳儿一见钟情便是证据。以墨瞳儿的身世经历,该难免怨怼偏执的,可墨瞳儿那么笑影嫣然欣悦清净,让我心仪不已,我的墨瞳儿可爱极了。”
外面有烟花燃起,屋里光闪骤亮,映着沈墨瞳的笑颜,娇美欢喜。
叶修道,“子时一过,便是初一了,夫人吉祥。”
沈墨瞳道,“相公吉祥。”
云母屏风烛影深,两个人在烟花落尽归于沉寂时相拥而眠。
沈墨瞳睡意深沉,缠蹭着叶修咕哝,“我娘说幸福喜欢找心无怨尤随时笑着的人。”
叶修似醒非醒地应,“嗯,我自从了悟之后便一顺百顺,立业成名娶媳妇……”
日子好像是沾了花蜜的露珠,在绽放的光阴里安静地流转。转眼阳春三月,绿云冉冉,叶修经过一冬天的蛰伏,开始在天气好的时候,出屋晒晒太阳走走路。一冬天他都在让沈墨瞳读医书,闭门教导打基础,如今他开始让沈墨瞳每天跟着云水去学堂,虚心听课求教。
那日学堂休沐,天气晴好,如烟绿柳,花园里的杏花开了。沈墨瞳陪着叶修在花园里,春光明媚,杏花如雪,明亮的光斑闪闪烁烁落在叶修的衣上。
杏花间有个秋千架,那日沈墨瞳正穿着件白底水绿裙裾的衣裳。
叶修道,“墨瞳儿,来,荡秋千吧!”
沈墨瞳跳着坐上去,回头仰面道,“相公推我!”
叶修遂将她荡得高高的,一时日光,花影,沈墨瞳笑得很惬意清朗。
这边陆小悄远远地跑过来,叫道,“哥,嫂嫂!一大早二哥和承影哥哥迎出三十里,刚传来信儿说,燕王爷马上到了,云水哥哥已带人迎出去了,你们也别玩了!”
☆、第五十四章春日
萧煜望着沈墨瞳的容光,微微怔了一下。那是种从里而外的清透,无瑕美玉般的温润澄清,她福身施礼,笑容明媚冲融。
萧煜浅回了一礼,对叶修笑道,“问心阁的水当真养人,我瞧着墨瞳儿越来越漂亮了。”
众人笑,一起步入花园,萧煜道,“我还记得第一次拜见先生,是比这稍晚的时节,先生正在躬身种兰花呢!”
洛欢道,“王爷说起兰花,那边贵宾房为王爷准备了一株,香气清雅,花色珍奇,是很罕见的变种。”
萧煜道,“承蒙洛二公子盛情款待,公子费心了。”
洛欢道,“王爷亲临,洛二敢不尽心。再不若当年王爷微服而至,客房爆满,留宿山外了。”
萧煜笑。众人于小亭里坐下,垂柳杏花,啁啾鸟语,沈墨瞳在一侧笑意嫣然低眉敛首地煮茶。
阳光正好,晴朗无风,萧煜用余光瞟见沈墨瞳的素手皓腕,别无修饰。
沈墨瞳上前斟茶,抬眸与之相视一笑。
她头上只一根玉簪,耳侧只一对小耳环,未曾画眉,不曾涂脂,却有种欣悦的美丽光辉从她的心底里,从她的眼神中嘴角处,淡而优雅地流转发散出来。
萧煜突然莫名惆怅,那是一个女人最极致的幸福美满,而他,永不能让她拥有,甚至他也永不能让任何一个属于他的女人,去拥有那种幸福美满。
萧煜淡淡地看向阳光日影里浅笑接茶的叶修,便忽而羡慕妒忌,无论世事如何流转,无论时局如何变化,无论他的生命如何短,却仿佛只有这个苍白孱弱的男子,才是真正淡定从容美不胜收的君王。
君王失德,尚为天下骂,但叶修已然盛名天下,无论谁登大宝,都无法将他抹杀。
陆小悄在一旁道,“王爷,过不多久我便及笄了,您既来了问心阁,一定得送我一份大礼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