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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浅还没来得及反驳,手腕率先被一股温热所覆盖。
“我带你去消毒。”季礼这样说,然后拉着她的手走向内间。
近在咫尺的背影消瘦,却挺直欣长,他的腿跛的并不厉害,因此走动时的摇晃幅度很小,但是看着黑色休闲裤下包裹的长腿,曾浅依旧为他感到惋惜。
伤了手后,顾忆城嫌她碍事,没再让她继续碰那些刀刀罐罐。
炎夏的午后行人很少,连带着店内的客人也不多,曾浅靠在收银台上看他们俩来回收拾。
沈晨瑶便在这样平常的一天走进了这家店门,她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要点什么东西,而是乐呵呵的说:“哟,招人了?小帅哥小姑娘的,真是青春洋溢啊!”
这是一个十分热情开朗的人,从她毫不掩饰的笑意中可以感受到。
至于她的身份,在季礼给她端去一杯透明的凉开水后破解,曾经的大学同学,也是交往多年的女友。
这一晚回家,顾忆城破天荒给曾浅买了个最爱的肯爷爷汉堡,并且首次没有讽刺她的最爱,宛如无声安慰。
【他的拐杖居然有名有姓】
和季礼低调沉稳的性子相反,沈晨瑶是个十分开朗活泼的女孩,她开始每天来饮品店串门,一坐就是一天。
她絮絮叨叨说很多话,曾浅只记住了一句。
“季礼啊!季礼可难追了,但好在被我一句话拿下了。”她顽皮的挤挤眼,“因为我想做他一辈子的拐杖。”
季礼是不需要拐杖,但他却拥有了一根专属的,有名有姓的拐杖。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晨瑶丝毫没有避讳着季礼,落落大方的姿态,将一个人的残缺表现的如此无关紧要。
她比曾浅有勇气多了,因为曾浅连声原因都不敢问。
【有种相遇叫十一号公社】
啊,这题不会,啊啊,这题也不会,啊啊啊,三题不会!
今天曾浅轮休,这个时间她本可以在家好吃好喝的窝沙发看电视,或者玩电脑。
但暑假过半,她的作业还没动过,感觉就算发工资都不能治愈她了。
曾浅沮丧的将笔一摔,装死,趴在了桌子上。
顾忆城拖着拖把过来推了推她的脑袋,“打瞌睡就回家,别在这碍事。”
曾浅转头看他,脸依旧贴着桌子,目光哀怨,“你的作业呢?昨天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