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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的恭敬,白卿微微点头。
“公子,方醒就此告辞了。”白衣男子并没有再做停留。
“好。”李伯仲难得这么和颜悦色。
白衣男子出了草亭不远,李伯仲侧脸对他的背影说了一句,“汉北的门始终是敞开的。”白衣男子顿了一下,右手举过头顶,摇了摇,算作告别。
多少年后,这个白衣男子依如李伯仲所想的,还是归到了他的麾下。对良才,他向来渴求,不管立场是否相同,私交上,他绝对不会亏待他们。
白衣男子拐出紫竹林后,李伯仲才回过脸,看向一旁的白卿,“喜欢看风景吗?”
“不喜欢。”
“那就陪我看吧。”握住她的手,跨出草亭。
听说站在南历山的顶峰可以看到云海,还有那南方的那一马平川的沃野,今天他很有兴致,所以打算去看看,不带别人,只有他们俩。
二十九短暂的休憩二
登山不比其他,不但需要体力,更需要锲而不舍的耐力,这些东西李伯仲当然不缺,白卿可就不同了,毕竟是女子,先天的体力不足加上世人对女子行动的禁锢,走到一半时,已然精疲力竭。
所以在半山腰处,他们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她以为天晚了,他不会再往上去,可她猜错了,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性子,不管多晚,说上去,就要上去。因此,她平生头一次爬到了这么高的地方,伸手似乎就能摘到星星。
只是山顶冷的很,她还穿着薄衫,上来时一头汗,没多会儿,汗风干了,冷得直哆嗦。风景是好风景,万里无云一轮月,半是梯田,半沃野,即使是她这样毫无胸襟的人,在刹那间也会感叹江山如此多娇,难怪乎会引那么多人竞折腰了。就像眼前这个男人,也许此刻他就在想如何折腰了吧?
“看到什么了?”见她专注地望着远处,不禁开口询问。
“墓,还有眼泪。”这大好河山即将在他这样的人手下变成英雄冢,男人墓,更有擦不净的女人泪。
“迟早都会变成那样。”这天下本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繁华与萧索交替运行的,不巧的是,让他们碰上了这秋叶凋零的时节,“躲是躲不过的。”
“……”也许他说得是对的,但她仍旧讨厌战争,这世上的人也许最终都是死在自己手里的吧?
转头找了个避风处坐下,他看他的江山,她躲她的风。
双臂环在膝上,脸贴着手背,望着那一轮朗月,双眸渐渐闭上——爬了大半天的山路,昨夜又睡得晚,体力早已透支,再说她也没有他的那份勃勃兴致。
良久之后,感觉身边坐了人才缓缓张开眼睛,“要下山了?”问他。
“太晚了,走山路不安全,等天亮了再说。”
看着他的眉角忽而失笑,“就是为了看这么一下,我们才上来的?”
“不上来,永远也看不到山上的风景。”
“……”白卿将额头贴在手背上,她没话说了,那就闭眼休息吧。
风很大,吹得她手上那对镯子铃铃直响,他没想到她真能睡着,看来真得是幼时吃过苦的,不免伸手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取暖。
望着远处那一望无际的沃野良田,他可不只是在感慨江山无限好,他想的是——如果汉北想要争鸣天下,势必要有庞大的钱粮储备,这片沃野将会是汉北的天府之地,从他占领芽城那天起,这个念头就从没停止过,所以东周此次没有拼死夺下芽城,就是给了他李伯仲一个大好的契机,他从来不会轻易放过任何机会,如狼捕食,一口咬下,绝不撒口,东周——将是他汉北复兴路上的第一只猎物,两次芽城大败,注定了它的命运。
吴李两家的争斗,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铅云,悄然来袭时,白卿睁开了双眼,只可惜她没能立刻看到日出的壮阔景象,因为头上盖着他的衣衫,拉开衣衫,双眼被阳光刺得酸痛,他正背手站在晨曦之中,脚下踏着云海,周身染着红光,衣裾在风中飞舞,而他的脚下,是绿色奔涌的千里沃野。
这就是他要的风景吧?挥手间指点江山,弹指下旌麾刀戈……
良久后,当他回到她身旁时,她依旧没能从刚刚那个景象里出来,她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老会闻到他身上有血腥气,因为那是他灵魂的味道。
“不饿?”他摊开的手上,放着两只红红的野果,“还是不喜欢吃?”
思绪从刚刚的画面回到他手上的那两粒野果,接过去,放在鼻端闻了闻,很香。
“吃完咱们再下山。”他弯身坐到她身旁。
咬一口野果,嚼了几下后,转眼看他,因为他正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