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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那孩子叫简蒼。
虽说已经许久不见,倒也没有多么挂念。能想起他只是因为很久前他曾问过他,为什么在这开酒吧。
【感觉你不该在这里生活,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找人。】【呃……好……装逼的原因。】【……乖,不想吃了就直接说嘛。】【喂,你别抢……喂!】
他承认,这个蠢到家的理由大概确实并不适合在他出世的这个时代作为先主动机,毕竟不是什么灵魂导师,在这里生活如此之久,总不会还是一副天真如斯。
但是他真的在找人。
他们这一脉自大荒历伊始便因莫须有的原因而被点化,极少数的枝族能够领得自己延续传承的姓名而幻出人形行走尘世,可为此交换作为代价的便是原本的血脉数量剧烈增多,本就过于庞大的群种数量变得更加可怕。
疯狂膨胀的出生者使那极少的几个名字变得的更加珍贵,而比起把持权威建立阶级,更加简单粗暴的更迭方式在数千数万的芸众之中普及开来。
手刃血亲。
【童畑】这个名字下面埋了多少尸骨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当站在一片死寂的狡窟之中,一路踩着绵软的尸身拂开空气中翻飞的长毛走向祭坛,伸出手和硕果仅存的几位兄弟接受神赐之恩化形成人的那一刻,大恸和战果一同降临。
他拿到了生命中最高的成就与荣耀,可再也没有人会爱他了。
他在光怪陆离电网交错的人世踽踽独行三十余载,在凡尘众生中寻找一个也许能够爱上他的人。
可无论他行走过多少城市,流浪过多少风沙,没有谁的气息能够唤起他的荷尔蒙,一丝一毫都不行。
整整三十八十年,他活得像个清教徒。
那些网路上的东西说的大概都是错的,年幼时长辈所说的梦幻泡影也是错的。什么全年发情,什么嗅到对方的气息就会倒地不起,什么可笑的患得患失什么疯狂的迷恋什么多巴胺的刺激感官的碰撞,一切都是错的。
不然,为什么我遇不到。
他借着这张身份的皮囊流离失所辗转四处,他学到了一切自己需要的知识会用了所有人类使用的工具,他也为了取悦别的女性而暴露自己某部分原身,可这一切没有任何意义。
他还是找不到那个让他为之疯狂的气息。
他终于停止了过多接触他人的行为,停止了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四处游荡,卖掉了各处的房子舍弃掉了大量庞杂无用的人际网,窝到城市的角落里开了这家酒吧。
但讥讽的是,那刻在基因中近乎本能的追寻依旧没有停止,他下意识的选择了人流量最大的地段,习惯性的用温柔的面目接纳每一个醉醺醺的家伙。
也许他她就是下一个呢?
即使对方吐在他的西装裤上,即使对方嗑high了抱着他磨蹭。
浮萍无依的人来了又去,每一个都是面容模糊的大笑着和他称兄道弟,赞赏他即使在店内被火并依旧站在吧台后面无谓的擦拭酒杯的勇气,只有他知道,那只是根本无所知觉,才不是什么狗屁勇气。
他明明是个胆小的要命的家伙。
胆小到看到同为异族倒在雨幕中浑身伤痕累累的卡桠时浑身颤抖,于心不忍;胆小到第一次遇见安洁时,钉在吧台后脚下生根。
你叫什么名字你长得真好看你在哪工作你为什么来这里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要问的事情多如过江之鲫,可他却生平第一次满脸通红结巴着吐不出半个字,浑身的暧昧气息散得一点不剩。
“您好,请问您是这家店的老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