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怕,在那个酒吧里和那几个大学生玩票一样唱唱歌,让他觉得不那么空虚了,起码能感觉自己还有除了被包养以外的其他价值感。
他觉得自己像只可笑的鸵鸟,只要把头埋在沙子里,就可以当所有问题都不存在。
可是他知道,莫先生总有一天会见到心仪的夏海,他所担心和恐惧的一切,终有一天会发生。
他也没有去找小海学插花,而是自己在网上找了物料来看着学。
可是终究是缺乏基本的创造性,也只会拙劣地模仿而已。
尽管如此,莫先生多少也会表现的有些捧场,也会把照片拍下来,可是却没有多少兴致把照片放大了像夏海的作品一样被他珍视地挂在墙上。
时夕知道,莫先生对于艺术品的审美还是相当有高度的,自己根本达不到他想要的程度。
虽然莫先生什么都没说,可是那种无形的挫败感还是一点点击溃他的心。
自己身上,除了这副皮囊,没有任何值得莫先生喜欢和留恋的东西。
这是个让他绝望的事实,他甚至越来越被这种不安定的感觉折磨到夜不能寐。
这么鸵鸟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天傍晚大学生乐队里的成员突然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紧急救个场,因为主唱刘奕突然肠胃不适进医院了。
“大杨哥,我……能不去吗?”时夕握着手机难为情地说,“可以找霹雳手代唱啊。”
“霹雳手”是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兼伴唱,歌唱的也不错,没有主唱也完全撑得起场子。
因为他的名字叫程坤,和《倚天屠龙记》里的假和尚成昆同音,所以大家都叫他“混元霹雳手”,简称“霹雳手”。
“要是平常也就罢了,主要是今天酒吧老板说晚上有两个重量级客人要来,要调整点新节目,所以光靠阿坤一个人太单调了,而且正好我们几个人的歌这些熟客平常都听腻了,老板想换换新歌,我们就集体想到了你。”
“可是我真的走不开……”时夕看了看时间,发现离莫正华平常下班的时间居然超时了,料想莫老板大概临时加班了,不过可能也快回来了。
如果这时候自己不在家的话,莫老板肯定能轻易猜出自己又去了酒吧,说不定会去找自己,那样,就更瞒不住夏海在酒吧里的事了。
他明知道莫先生早晚都会知道,可还是可悲地产生拖一天是一天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卑劣。
“哎呀,小夕,你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出现了呢,哥哥们都想你了,正好借这个机会出来玩玩。”
键盘手大杨继续苦劝,“酒吧老板都说了,咱们今天表现好的话有额外的小费,不然他就只能再请一个乐队来唱,这钱咱们说什么也得拿下,而且如果请了别的乐队就可能危及我们的饭碗,快来吧,好弟弟,就当帮帮哥哥们。”
“我……”对方的热情让他完全张不开口拒绝,他正冥思苦想该怎么样才能拒绝时,突然有别的电话接进来。
时夕一看是莫先生,急忙告诉大杨等他一会儿,然后就接起电话。
“时夕,我今天有应酬,不知道要几点回去,可能会很晚,你吃完饭早点休息不用等我了,”莫正华在电话里温柔交代。
“哦,好的,先生记得少喝酒,”时夕乖巧地回答。
两人寒暄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时夕松了口气,只思考了一瞬就又把电话给大杨打了过去。
“大杨哥,我一会儿就过去,”时夕咬了咬唇下决定说,“不过我也不能待太久,陪你们唱完我就要先回去了。”
“好来,没问题,”大杨在那边欢呼一声,“快来快来,等着你!”
时夕于是换了身衣服,出了小区直接打车去到了酒吧。
进到酒吧里面,发现里面卡座上的人已经不少了,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一段时间,正是陆续上人的时候。
时夕很少在这个喧闹的时间点来这个酒吧,一时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刚走到吧台,就被大杨拉到一边,乐队的其他几个人已经在舞台上给乐器调音了,时不时有略显凌乱的音符传出来。
目前酒吧还在放的是音响里的音乐。
“大杨哥,我要唱什么?”时夕搓了搓手,看到酒吧越来越多的客人,他突然有些紧张。
“就唱我们原来和你练的那几首就行,你和霹雳手交替着唱,你唱慢的我们这边唱快的,”大杨仔细交代着,“你唱完就弹吉他给霹雳手伴奏,这样时间就耗得差不多了。”
“可是可是,我怕唱不好,”看着这么多人关注着,时夕还是有些怯场,“我这段时间都没有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