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她知道,她说的不是场面话,不是谎话,是真心话。
她打从心眼里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她手上什么也没有了,她也还是沈常乐,家人就是她的底气,而不是那冷冰冰的股份。
“你觉得呢,傅先生。”沈常乐笑了笑,仿佛是想获得他的认同。
傅砚泽无言以对,唯有长久的沉默,他静静地坐在皮椅里,像一尊凝固的冰雕,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沈常乐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她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必再多说。她甚至觉得这多出来的半小时都不该有。
傅砚泽的犹豫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傅总若是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傅总不拿这些股份来对付我的家人,其他的,您自便。噢,对了——”沈常乐起身,浑身轻松惬意,眼睛对着刺眼的盛夏日光,眯了起来,“傅伯伯那里,麻烦转达我的歉意。”
“以后,路听野就归我了。”
就算是改姓,也只能跟着她姓沈。
没人能从她手上把他夺走,包括她自己。
人走后,傅砚泽的办公室陷入冗长的寂静,像空空的梦境。协议摊开在桌上,每一个字都是一张嘲笑的脸。
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到头来,连母亲的遗物,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
小野说的没错,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
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沉沉吸了一口,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
-
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