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英国,是为生意还是为什么?还是有什么红颜知己在异国等候?思绪一旦到了这里,越想越离谱。饥肠辘辘,满脑子他要在英国娶妻生子的念头,沈奚再躺不住,翻身下床,勉强算是穿戴整齐,下了楼。
“我必须马上吃点东西,吃点中国人该吃的。”
沈奚三步并作两步,从楼上连跑带跳地下来,前脚刚落到了地板上,就看到了客厅里坐着的人。她一时收不住,很丢人现眼地撞到了扶手上。
公寓的开放式客厅里,坐着几个人。
都呈众星拱月的姿态,将那个男人围在了当中。
傅侗文握着个茶杯,灰黑拼色领的西装上衣敞开着,露出里边的马甲和衬衫来,领带好看,衬衫的立领好看,人也……遗世而独立,佳人再难寻……
天,这是什么要命的话。
幼时跟着家里先生读的书都白费了。
莎士比亚歌德托尔斯泰,李白杜甫白居易,血管缝合血栓止血带……
我该说什么?
沈奚忘了身处何地,身处何时,前一刻还在构想他在英国的风流韵事,此刻却面对面,不,是隔着十一……十三、四步远的距离,彼此对视。
傅侗文饮尽手中的英式茶,将白瓷杯搁下,不咸不淡地取笑她:“没想到,弟妹在这里还过着中国的时间?”
为强调这句调侃,他望了眼窗外。
已近黄昏。
一抹斜阳的光,从窗子透进来,落在他的西裤和褐色皮鞋上,仿佛洒下了金粉金沙。
第4章第三章今朝酒半樽(1)
无论受了几年的西洋教育,在她心里,幽静的一个角落里还是立着十来岁在广东,乡下宅子里捧着书卷,看二哥和四哥对弈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藏在记忆深处,沈奚寻常见不着她,可当傅侗文凭空出现,“她”也走出来了,举手投足都十足十的温婉。
沈奚垂下眼帘,低声唤了句:“三爷。”
傅侗文目光流转,应了:“在外唤三哥就好,”他说完,又去对身旁的人嘱咐,“此处不比北京城,都叫沈小姐。”
一句三哥,无形拉近了距离。
“昨夜和同学去研习课业,天亮才回来,所以晚了。”她解释。
傅侗文手撑在腮边,笑:“我晓得。”
晓得什么?
晓得她醉心课业,还是晓得她昨夜与同学研习课业?
医生也算是旧识,含笑上前,对她伸出右手:“沈小姐。”
沈奚心神还飘着,没及时回应,医生也不好收回手。
到她醒过神,却更窘迫了。
“庆项,知道她为何不理你吗?”傅侗文带着一丝微笑,好心将这窘况化解,“当由女子先伸手,才是礼节。我看,你是忘形了。”
傅侗文身旁的一位戴着眼镜的男人也笑:“是啊,别说你同我们一道留洋过,”那人揶揄着,“沈小姐,你快将手垂下来,为难为难他。”
垂下来?她不得要领。
“就是,还没见过他对谁吻手礼过,也让我们开开眼。”
沈奚在众人哄笑中,懂了这个意思,下意识将两只手都背去身后,生怕这位医生真来个吻手礼。那医生本就有窘意,再看她唯恐避之不及的小动作,更是苦笑连连,他气恼地挽了衬衫袖口,做出一副要揍人的架势:“你们这些世家公子哥,就喜欢捉弄女孩子。”
那个戴眼镜的男人用眼风去扫傅侗文:“庆项你又错了,三爷偏爱偎红倚翠,并不喜好捉弄良家女子,尤其这女子还是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