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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冕也知道相比看电视剧更喜欢看电影,看完还喜欢记录一下,她有专门的看书看电影做记录的笔记本,坚持手写。
其实吴冕发现她这个习惯是很偶然的,甄珍常用的书房连着阳台,吴冕去阳台拿东西的时候发现她在写字,寥寥一扫他就发现她不是在备课也不是在写什么材料,于是问了一句在做什么,甄珍立刻就盖住了本。
那时候吴冕刚看清她的题目,是个电影名字。甄珍脸涨的很红,非常抗拒,吴冕看她两眼,客气的退后几步表示自己无意冒犯,甄珍立刻收起了笔记本放到了一边,小声说没什么,顿了一下又小声说,我知道这很幼稚。
吴冕没说话,看她的书桌。甄珍很多东西都坚持手写,还喜欢用钢笔,老式吸墨的那种,所以她书桌边上放了几瓶墨水,蓝的墨蓝的黑的红的都有,她的笔筒也放了好几支钢笔,不过都是很普通便宜的款式,她喜欢用钢笔,但对质量好像没什么追求,常用的钢笔估计现在学生都不惜的用了。
吴冕收回目光,看向因为他长时间不说话而有点紧张的甄珍,他想,甄珍这心理素质,要是上示范课或有老师听课,不得紧张坏了?
“不幼稚,你忙吧。”吴冕说完当真离开了,还给她带上了门。
甄珍觉得,他们之间还是有一些积极的变化的。她甚至觉得,她们结婚以后的感情其实一直在升温,他们从没吵过架,也没冷战过。这个感觉她跟林云沐说了,林云沐不置可否,不过看好友这样开心,林云沐也是替她开心的。
甄珍唯一一次没忍住多说话,就是有会突然聊起初中时候。
他们明明就是初中同学,却很少谈那段岁月,或许是因为太久远。高中同学走近婚姻的更多一些,初中还是太小了点,当然,初中同学再相遇又恋爱结婚的也很多,但他俩情况又有点不一样。
吴冕是从小到大的优等生,可谈的东西不多,也不少,说成绩的话太乏味,说趣味的过往又太琐碎。甄珍不好意思说很多,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记着那些不起眼的小事,有时候会觉得无聊。而且那会小女生谈论的吴冕,角度也不一样,那时候女孩子喜欢聊的,是哪个女生喜欢他,哪个女生圣诞节给他送礼物了,那个女生给他送情书了。
所以甄珍挑了其中一个,说你那时候文笔真好,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写项羽。
吴冕初中时候最喜欢写项羽,甄珍印象里,他写了不止一次,他第一次拿全市满分作文,也是因为写了项羽。
那时候吴冕正拿着手机看新闻,分心听到甄珍的话,转头看她。
其实他自己也忘了他那时候喜欢写谁了。
他盯着甄珍几秒,甄珍还在等他回应,吴冕看她几秒,微微笑了笑:“你那时候就那么关注我了?”
甄珍一愣,完全没料到他一开口就是说这样的话。
她的局促无所遁形,但还是强撑着跟他一本正经的解释:“我那时候是崇拜你。”
不是喜欢,是崇拜。甄珍强调,从初中到现在,她一直这么跟自己强调。
“崇拜和喜欢还不是都一样,”吴冕慢悠悠的说道,“你能分得这么清是崇拜不是喜欢?”
年少的喜欢,不都是从欣赏开始的吗,因为欣赏,才有了后来的好感和喜欢。
甄珍抿了下唇,不说自己能不能,只是又重复了一遍:“我是崇拜你,不是喜欢。”
声音低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