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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白发老头把银制奖杯递到他手里。
时郁枫礼貌地接过,“非常感谢。”他站在话筒前,举着奖杯,非常真诚地笑了一下,“在接触赛车之前,我的家人一直想让我当个医生,或者去参军,大概我家比较缺乏这两类人。他们请最好的老师教我数学生物和打架,训练我的力量和耐力,但很可惜,十三岁之前学的那些,除了让我身体比较强壮之外,到现在都没起什么作用。如果知道我现在是个赛车手,我的大哥当年大概会经常带我去玩碰碰车做启蒙,”他又带点自嘲地笑了,亮晶晶地看着台下,“不过也不能说那些打打杀杀的技巧毫无用处,我说的对吗,杜邦?”
那位耳朵缺了一块的美国车手放下酒杯,咧着嘴巴,双手冲他比中指。场内气氛一下子轻松了,人们鼓掌大笑,包括邱十里和霍英在内。
时郁枫清了清嗓子,那种正儿八经中,带着点不经意的从容和幽默,他又道:“其实我是想说,我这个人比较让人头疼,很冲动,不喜欢遵守条条框框,还总是和人产生冲突,在生活中经常表现得像个混蛋,比如我会在现在这种重要的时刻含着西瓜味的超劲爽薄荷硬糖——比较幸运的是,我开车还算比较快,今天这一点得到了你们的肯定,我很感谢,真的,”他把奖杯举高,“FORMULAONE的赛场上的确能发生任何奇迹。我要把它带回家去,当作一百天纪念日的礼物送给我的男朋友,但愿这能让他相信我不是个混蛋。”
话毕,他直勾勾看着霍英,眉眼弯弯的,带闪动,好像毕业舞会上捧着花束却不知怎么邀请姑娘跳舞的小男生。
这回人们不只是欢呼大笑了,他们也都转向霍英,都跟高中生似的冲他吹口哨,霍英摸着下巴朝时郁枫微笑,眼见着白发老头就要拍拍他的肩膀,宣布酒会狂欢正式开始,霍英正想站起来给下台的时郁枫一个大大的拥抱,再把他的奖杯灌满白葡萄酒,却见时郁枫后退一步,又站回话筒前。
“对了!前段时间我和一个人交换了几条约定,我们说好要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念出来,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现在那两张写着誓言的纸条大概也不在我们身上,”时郁枫还是不带遮掩地瞧着霍英,好像目前他全世界只能看见那一个方向,那一个人,他坦白得就像面白墙,“但是,我想,现在这么多人见证的场合太难得了,那个人也正好在现场,所以我很想借用大家一些时间,把他给我提出的誓言大声地说出来。”
他又放轻声量,慢慢地说,“如果你——如果你还记得我给你的纸条上写了什么的话,请你在我说的时候,在心里默念。如果,默念一遍过后,你还是没有反悔的想法,就摸摸自己的裤兜,上来找我。”
说罢,时郁枫不给人反应的时间,这就背着手,拎着奖杯,挺胸抬头地宣誓起来,声音朗朗的,眉宇间也尽是年轻味儿十足的气宇轩昂。霍英在台下,隔了几张桌子,怔怔看着他,听着他,捂在裤兜上的手一动不动。
这毛头小子又干了一件毛头傻事,霍英惊愕地想,可是时郁枫少有地站得这么直,这么认真,又少有地穿着海军蓝的圆角下摆西装,白衬衫,黑色温莎结,像模像样。他背后是一扇大窗,窗外是暗暗闪动的泰晤士河畔,灯光把他的眼睛照得仿似猫眼,把他的头发映成橙红色,是团火,而他宣誓的口气则像念诗。
“我发誓以后不再通宵打游戏,如果通宵,必须主动拖一周地。我发誓在车多的路上不超速驾驶,不酒驾,认真系安全带。”
是中文,优美含蓄的发音和咬字,此刻就像为他们而生的语言。霍英掐紧虎口,看着时郁枫的眼睛,他双手空空,张嘴轻轻地念,“我发誓从今天开始成为拜仁慕尼黑的忠实球迷,绝不在点球大战时睡着,并且陪你穿球衣(每个月至少一次)。”
他的声音很轻,周围也不算静,多的是人在窃窃私语,可时郁枫就像是听见了他,把眼睛张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嘴唇一开一合,又道:“我发誓尽量和队友和平共处。我发誓多吃蔬菜。我发誓坦诚相待,不把事情憋在心里。”
霍英没忍住笑了,他揉了揉鼻梁,和鼻梁两侧的泪腺,低下脑袋,“我发誓再也不粗心大意把热水器预热调成五十度,烫得大叫满屋子跑,我发誓以后让你帮我调热水器。”
时郁枫也是怔怔的,隔那么远,他看着霍英嘴角的弧度,“我发誓珍惜青春。我发誓保持野心和好胜心。我发誓学会依赖、信任、理解我爱的人。我发誓不再乱丢耳钉和手机充电器。”
霍英窝着心尖儿,忽然有点哽咽,他两手绞在一起,也把眼抬起来,去看时郁枫,“我发誓每天都要由衷地大笑,想哭的时候,我也要痛快地大哭。”
时郁枫对着话筒道:“我发誓梦想实现的时候,我和你会站在一起。”
霍英流泪了,他对着自己和时郁枫之间的空气说:“我发誓和你一起去看沙漠和瀑布。我发誓之后每一年的生日都有你。我发誓等你成熟。我发誓永远爱你!”
一口气说这么多,这么急,把所有都说完,是因为他嗓子眼发紧,信封不在手里,可那张纸上字迹,现在就像是在他眼前,正如他气息奄奄地趴在荒野飞驰的火车上,用最后一点力气把纸片攥在手心里的那个时候。他不想待会儿连话都说不好。
不知何时开始,周围已经变得很静很静了,静得心跳都能听到。时郁枫看见霍英抽出纸巾擦鼻子,忽然就笑了,那是种柔软极了的、早有准备的笑,好像他跋山涉水最终在好望角的海面上看到彩虹,好像他捧着一汪水,里面有一条红色金鱼,他一路诚惶诚恐地飞奔,如今这鱼终于被他放进一个干净的球形鱼缸,漂亮的鱼尾,薄纱般一摆一摆,挑动水波。
他笑着说:“我发誓永远、永远、永远,追求我的自由。”
而霍英呢,霍英不哭了,麻利儿一把擦干净脸蛋,单手插进裤兜里,手心出了汗,一步步穿过各个圆桌,他走上前去,心神沉稳地。西装的收腰恰到好处,穿在他身上,和穿在时郁枫身上是完全不同的感觉,霍英优雅精美得就像个电影明星,连同他的时代已经死了好久,永远只活在胶片里的那种,但他现在为了一个人复活,如一朵纸花开出了幽幽香气。
或者说,这更像一个纵身的扑火!亦可能是一瞬间的情动,可能是一辈子的沉迷,霍英已经快三十了,并且经常是个怂人,他不认识谁也向来不打算让谁认识他,他现在或许应该低调行事老实坐着,躲在邱十里边上,避免第二天又在八卦通稿上看到自己铺天盖地的大名。可他不,他偏不,正如他从来都不。
已经在台上了,霍英看着时郁枫,那双善睐的眼,交缠着,像种心照不宣,他啪嗒站定,比他以往任何一次领奖抑或致辞都站得直,比他头顶升起国旗时还要骄傲。随即,他把早已被自己焐热的东西从裤兜深处掏出来。那是两枚戒指,一样的尺寸,一样的钻石,小半厘米宽的铂金环内侧一样刻着两人名字的缩写,横在一块,能摸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