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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初胎疑惑地看着她哥,心里想的是,这家伙刚才出门难道是去菜市场?这莫非是从菜市场买来的定情信物?作为一个女生,如果收到这种东西,准会觉得对方不是抠门就是神经,男的会怎么想呢?不知道她哥的心上人会是什么反应。
赵维宗似乎读懂了她的眼神,解释道:“一会儿你们去动物园,天那么热,人那么多,势必会口渴,如果半中央走累了,能吃上那么一块大西瓜,是不是感觉很好?”
“亏你还想得出来,不过,好像确实不错。”作为大兴麒麟瓜的忠实粉丝,赵初胎实事求是道,她又想起哥哥徒手劈西瓜的绝技,心中很是高兴,仿佛那甜美的汁水已经在自己嘴里了。
“你哥天才吧,”赵维宗道,说罢又叹了口气,“我总觉得孟春水那身板会被挤中暑,本来想熬点绿豆汤带上,但上回我俩在雍和宫都喝伤了……”
“天才,天才,但你准备怎么拿?让我拎着?”
“当然是我拎了,你才多大点劲儿。”
“可人家不说不带你吗?他会不会觉得你死乞白赖?”赵初胎说着从梳子上摘下几根头发,又道,“哥我头发又缠住了。”
“嘿,不带我,那我就不能自个儿去啦?到时候恰巧碰到不就行了,净打击我信心,”赵维宗佯装愠怒道,又无奈地把妹妹拉到自己身边,拿过梳子帮她梳头,“都多大人了,还得你哥给你梳头。”
“这叫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我不是头发长吗,一会儿梳好了,再给我编个麻花辫呗?”
“好,好,”赵维宗放轻手劲,帮赵初胎一缕一缕地梳着分叉与结团,“你哪天问问你同学,还有谁的哥哥会梳那么多种花样。”
“哥你最好啦。”
“毕竟是跟我看上的人出去玩,我妹妹得好看点,你今天这个裙子就很不错。”
孟春水过来的时候,发觉赵家敞着门,出于礼貌,他还是想敲敲门板再进去,却正巧看见赵维宗在给赵初胎编辫子,而他自己的头发显然也刚洗过,蓬松又柔软的样子,在早晨的阳光下让人看了很舒服。
孟春水竟有些不忍打断了,仿佛在做梦,但他立刻清醒过来,站在门口道:“可以走了吗?”
赵家兄妹齐齐找他转过头来,脸上露出一样温暖的笑容:“马上!”
但随即这笑容便凝固,赵初胎戳戳她哥的腰窝,道:“好像……他也穿了那件T恤耶。”
赵维宗幽幽道:“我看见了。”
赵初胎憋着笑:“他知道你也买了这么一件吗?”
赵维宗往她发梢绑好辫绳,随即扶额:“现在知道了。”
“那你……要不要去换一件?”
“怂什么,我今天穿它,本来就是为了让人家看见,这会儿你应该给哥打气。”
“哥你最帅了!红蓝特别配!”
这厢兄妹俩正胡诌着,殊不知听力很好的孟春水又尽数听了去,赵维宗要是知道这事儿估计又得羞死。不过,如果他看见孟春水低头偷笑的模样,心里也保准会泛起些忐忑的甜蜜来。
第10章。
让赵维宗没想到的是,孟春水居然还带了相机。
那年头普通的胶卷相机都没法做到人手一个,更别说他手里拿的那个高级货——不但是数码的,还是进口东西,有个貌似很专业的长镜头。弄根绳挂脖子上,再配上孟春水那种带点散漫带点迷离的眼神,倒真把他衬出些搞艺术的气质来。在四周乱糟糟的人群中,这种气质显得越发的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