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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想握住连城璧的手……好告诉自己,这是真实。
他已经忘了,若人陷在沼泽之中,是越挣扎,便越陷越深。
他差点淹入沼泽里,与连城璧的距离却一点没拉近。
他只能无奈放弃。
沼泽是顺着一个方向流动的,只要躺在沼泽上不动,总能到岸边。
萧十一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心急如焚等着沼泽将他们送到岸边。许是片刻,时间又好像过去千万年,他才又能握住连城璧的手。
贵公子一身泥沼,紧闭着眼,静静躺在岸边烂泥里,一无知觉。
萧十一郎心下一颤。
他猛然想起连城璧下坠时,后脑撞断了树干,心中旖旎迅速消散。他摸了摸连城璧的呼吸,安然平稳。再将人抱到怀里,轻抚了抚他的后脑,并无任何血迹。
是了,沼泽形成不知多少年,积累了许许多多的草药腐烂其中。对于外伤功效,几乎是比飞大夫的良药更佳。
就算是他胸口的刀伤,也在浸泡沼泽里,迅速止血开始愈合。
他再翻看连城璧的手,附着其中的岩灰已被沼泽洗去,血也止住了。只是情况不大好,中指指尖甚至露出了白骨森森。
萧十一郎顿了良久,终于解开连城璧上衣,浑身检查一番。见他再无任何损伤,这才松了口气,重新为他穿上。
解开时,萧十一郎满心担忧。此刻浑身放松,自然也看清了眼前细腻白皙的肌肤。
他心跳一顿,而后有如擂鼓。
终究只是深呼吸一口气,压下所有旖念,抱起人辨认了方向,缓缓走去。
萧十一郎不过走了几十步,映入眼中的景色却豁然一变。
东晋有个诗人,曾写过一篇《桃花源记》,寥寥数语便叫世人对那一片净土期许向往。
而眼前之地,仅从风景来说,比之那桃园大抵亦是不遑多让。
【眼前之地大概千百年前还是沼泽,是以土地肥沃,花草长势极佳。
再加上群山合抱,地势又极低,所以寒风不至,四季常春。在别的地方早已凋零枯萎的草木,在这里却正欣欣向荣,在别的地方难以久长的奇花异草,在这里却满目皆是。
就连那一道自半山流下来的泉水。都比别的地方分外清冽甜美。
泉水旁一片不知名的花树丛中,还有间小小的木屋。一丛浅紫色的花,从屋顶上长了出来。】【原著】这里便是萧十一郎的家。
萧十一郎到底是个浪子。
他向往世间所有温暖安宁,便在偶然发现此地后,迅速盖了房子,当作家。
可便因萧十一郎是个浪子,他从不称这里为家。
这地方虽安宁,却太过死寂;虽平和,却不够温暖。
他到底还在等一个人,与他一起住到这里。
如今,他已经等到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