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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芳华瞪大了眼睛望着金大嫂子,这人心里想着什么,就会将旁人看成跟她一路的人,瞧着金大嫂子这般揣测她,还毫不忌讳的将自己的打算一并托出,实在也是不要脸至极。
阿花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有自己情感的人,怎么能将她当商品一样,去做买卖呢?想得真是好,不知道倒时候是将阿花嫁个老光棍还是身子有残疾的人,否则怎么能将她那两个儿子的媳妇本都弄到手。
“你这做嫂子的,心可真狠!”盛芳华牵了阿花的手走到了金大哥面前,细声道:“金大哥,这可是你一母同胞的妹妹,你就舍得任你家媳妇这般糟蹋?”
金大哥憋红着一张脸,躲躲闪闪不敢应声,这边金大嫂子一伸手攥住了阿花那只手腕:“死丫头,你给我过来,翅膀硬了想要飞了?”
阿花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想要挪步子过去,可那两只脚就如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她依赖在盛芳华身边,感受着她那温热的气息,心一点点的暖和起来,根本不想朝自家哥嫂那头移。
“你自己瞧瞧,阿花可愿意跟你们过日子?”盛芳华气呼呼的瞪了金大嫂子一眼:“你撒手,否则我就要告到里正那边去了!”
金大嫂子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了盛家在京城有阔亲戚的事情来。
“有两匹马拉着车!”村里的小孩夸张的用手比划着:“马车四角还系着丝绦,下边垂着金色的铃铛,该是金子做的!”
“那人说是盛大娘的哥哥呢!”有孩子羡慕得眼睛都圆了:“带了好些个人,还每人打发了我们几个铜板!”
满是泥巴的手伸了出来,掌心躺着几个圆圆的大钱,错不了,果然是大周通用的铜板。
盛家有靠山,莫怪盛家的丫头腰杆都挺直了呢,金大嫂子想到这码子事,呆了呆,可犹自还在扯着嗓子喊:“你想将阿花带走,不出点银子怎么行?我们将她养到这么大,转眼就跟我们没关系了?想得真是美!”
“原来你是要银子。”盛芳华笑了笑,这金大嫂子究竟还是在银子上头打主意。
前世曾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大事,这句话在大周照样可行,当然,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在她手里攥着一笔银子的时候。
阿大那五千两银子,让她有一夜暴富的感觉,当然,财不露白,除了盖房子,她还不敢怎么拿出来用,上次盛思文来找她,倒是给了个好借口,她可以堂而皇之更好的改善生活——谁叫她有个阔亲戚呢。
“怎么样,你给多少银子?”金大嫂咽了口唾沫:“现在你成了富贵人家的小姐,是该要有个丫鬟了,我们家阿花就给你去丫鬟,好不好?”
这人倒也是灵活,脑袋瓜子转得飞快,马上就想到了这事情上头来了。
“啊哟,可不是嘛!”旁边围观的人惊叹出声,有人懊悔得直拍脑袋:“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上头去呐!”
塞了女儿去盛家,每个月总能拿上几百个大钱,跟着吃好喝好,到时候养得白白嫩嫩,回来嫁人又能赚上一笔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金大嫂子,我怎么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了?只不过你想要将阿花塞到我们家来,那也行,咱们得去里正那边签张契约才行,否则我怕你翻脸。”盛芳华将金大嫂子那肥胖的手一拍:“你且放开,咱们说说清楚,是签死契还是活契?”
死契,就是等于将阿花卖给她,以后再不过问,活契则是只干活,还是有自由,做满几年就可以自行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