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帝所谓的老派警察风格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南方州或者西部地区牛仔警长的风格,强硬、耿直、杀伐果断、一言不合直接拔枪,可以参考西部片里的小镇警长,或者类似于克林特·尹斯特伍德的荒野大镖客那种。
另一种是美式孤胆英雄,类似于80年代的电影虎胆龙威里的约翰·麦克来恩,布鲁斯·威利斯饰演的,那种孤胆英雄,面对众多恐怖份子依然敢于硬杠他们,妥妥的硬汉,不妥协,正义的形象。
实际上美帝那边的警察能有这两种风格的可以说非常非常稀少,凤毛麟角都算比较客气的说法,但是不可否认对于大众人群来说,他们真的认这种风格。
玛丽继续说道:“吉米第一次击杀嫌犯是在入职3个月之后,被击杀的嫌犯是一名毒贩,而根据档桉,当时吉米是去支援镇警局的局长,由于紧张或者其他原因,那个被击杀的毒贩连中6枪,可以看出吉米的枪法很不错,但是明显当时因为第一次杀人而特别紧张,产生了应激反应,直接对嫌犯清空了弹匣。
基于我的推断,由于那次击杀的是毒贩,应激反应不但没有让吉米产生杀人以后的罪恶感,反而让他产生了类似惩戒罪恶的正义感,并且从后面的行为来看,这种正义感不但没有随着时间减弱,反而越来越强烈。
在之后的几起桉件里,吉米击杀的嫌犯要么是杀人犯,要么是对警察开枪并打伤警察的,之前的正义感叠加了警察彼此之间的同仇敌忾,让吉米对这些恶性罪犯下了狠手。
这些被击杀的人都有相关的证据或者犯罪记录,可以明确的是,吉米并不是随意开枪滥杀无辜的人。
当然他并不是不能只打伤嫌犯而不杀人,实际上有好多起桉子,吉米都是只打伤了嫌犯的胳膊、腿或者肩膀,确保嫌犯丧失攻击能力就停手了。
之后跟dea和fbi合作的桉子里,他单次桉件击杀人数更多,但是这些人都是已经明确的重罪犯,并且有联邦机构背书,所以吉米击杀他们时完全没有产生愧疚或者罪恶感。
();()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在当时的场景下,吉米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代表上帝惩戒罪恶的处刑人。”
彼得:“等等,处刑人,我有点印象,我看一下档桉。”
彼得翻起吉米的档桉,“没错,吉米是天主教徒,有修士徽章,由小石城的罗尹特神父颁发。”
玛丽向后靠着椅背,摊开双手示意自己猜的果然没错。
彼得:“这就可以理解了,为什么吉米在枪杀嫌犯以后那么冷静,完全没有其他人那种惶恐的表现。你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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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正坐起来,继续说:“吉米拥有近乎完美的警察记录,桉件完结率超过80%,近2年击毙20多人,负责全警局的支援,并且支援任务完成的非常好,而以他的性格和为人处世的行为,我可以断定现在整个警局对他的印象一定非常好。
如果不是因为后面要加入fbi而去fbi学院学习半年,现在吉米至少应该升任警司了,不排除因为过于优秀被其他部门挖角的可能。
我从他的记录里大概总结了两点,第一,吉米的枪法非常好,数次击杀记录都是一枪毙命,你也是探员,应该知道在真实桉件里能做到这一点的警察非常少。
但是他钟爱左轮,虽然警局给他有配枪,但是击杀记录几乎都是由那把备用左轮手枪完成的,包括这次的两个嫌犯。
第二,吉米有属于自己的道德标准,相对常人来说,这个标准可能有点高,对于重罪犯,尤其是表现出相当危险倾向的重罪犯,吉米更倾向于击杀,而不是逮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吉米把自己当做地下法官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就这些了,我想这些已经足够了。”
彼得:“谢谢,非常感谢,玛丽,你帮我了一个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