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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
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问题。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
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着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人家少见啊,太少见了!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
更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
这样的事情,温润怎么可能同意?他都恨不得抄起棍子打死她们!
“我是温秀才,秀才功名有二十亩地免税,我还是秀才里的廪生,加五十亩地,所以名义上,我有七十亩地免除赋税!”温润淡然的道:“老王家一共二十亩地种了粮食,我男人走的时候,可是托付给了张大爷家,一年给二百斤粮食就可以,二百斤粮食,还养活不了我们家一个小妹妹?我打算在这里再买五十亩地,一共七十亩地的赋税,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小丫头?童养媳?真是笑话!何况我是见过马里长的人,马里长可是跟我说了,你们跟我们家没关系了。”
马里长可不是那长舌的汉子,这些都是杨大婶跟他嘀咕的,但是温润没说,他怕这帮女人八卦起来,什么都敢说,闹起来,什么都敢骂出口。
就听刚才那话的意思吧!
温润要不是脾气好,早就气的动手啦。
这样的长舌泼妇,就是欠打!
“什么没关系了?我可是他们的伯娘,就算是分了家,分了宗,分了族那又如何?血浓于水!”这二伯娘可是个泼妇,这会儿叉着腰,一张血盆大口叽里呱啦的说起来没完:“我可是为了她好,一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不趁着小时候赶紧找个婆家,还等什么呢?在家养着白吃饭啊?”
这是这个时代的人固有的观念,在农家人看来,女孩子就是不如男孩子,毕竟重男轻女么,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下地干活,甚至是读书科举,改换门庭。
女孩子能干什么呢?除了帮忙做家务,就是嫁人了。
第21章五不娶
好一点的会针线,绣花什么的做出来东西,卖给布庄好贴补家用,不好一点的跟着下地种田,当男孩子一样用,等到长大了,换一些彩礼,嫁出去就是了。
农家的女孩子都是如此,所以农家的女孩子很少长得漂亮的,也很少柔美,因为她们根本美不起来,手上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变得皮糙肉厚,哪怕是当绣娘,也只是一双手好一些,其他的就免谈啦!
小门小户的人家要是有漂亮女孩子,就会十分珍惜的养起来,将来可以攀高枝啊!
而豪门大户的小姐们,那就更要好好的养好,这可是联姻的重要道具。
但他们这里就是个乡下地方,王玫还是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都没人教养的,二伯娘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像是这样的女孩子,长大了也很难嫁人。
因为世人有五不娶。
有一句话说得好“家有贤妻,胜过良田万倾”,由此可见,如果能够娶到一位贤惠的妻子,那真的是三生有幸了。
因为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与小妾还不一样,加上古代想离婚可不容易,如果选择的妻子不如人意,那么对于父母、自己以及孩子而言,那简直就是地狱,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五不娶,是源于先秦时期对于嫁娶的限制,与七出,三不出同为古代婚姻法的蓝本。
最早见于西汉末戴德的《大戴礼记·本命》。
五不娶为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恶疾不娶、丧妇长子不娶等。
男婚女嫁,是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在老百姓眼中,婚姻有“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重要性,所以,自古以来,人们特别重视“择偶”、也就是慎重挑选自己的人生伴侣,不是说随便娶一个回家就完事,古人择偶有“五不娶”的讲究,也就是说有五种女人、不能娶回家。
首先第一种不能娶的,是“丧妇长女”,也就是家中母亲去世比较早的长女(长女,就是大女儿)。
古人说“养子不教父之过,养女不教母之过”,过去的女孩子,主要是由母亲教导,怎样做妻子,怎样当妈妈,都是由母亲言传身教,如果母亲很早过世,长女就要承担起母亲的责任,但是她又没有学习的榜样,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坚强,所以性格必定就很刚强。
古人娶妻有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娶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所以,古人认为从小没有母亲教戒、性格刚烈的女孩子,不适合做妻子。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很不公平,但在过去却造成了很多女子的不幸。
古人娶妻“五不娶”,第一就是丧妇长女不娶。
第二是“世有恶疾不娶”。所谓世有恶疾,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指遗传疾病,二是指不良嗜好,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基因不好,所以不能娶;
第三种“世有刑人不娶”,也就是说她的父辈祖辈有人犯罪的不能娶回家,按照过去的说法就是要“家世清白”,娶妻得娶清白人家的女子,家世不能有污点,古代名声很重要,起码嫁人之前很重要;
第四种,乱家之女不娶,也就是说女孩子的父母如果作风不太好,比如母亲水性杨花父亲嫖赌逍遥,这种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也很难成为贤妻良母;
最后第五种,逆家之女不娶,什么是逆家之女呢?这里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父母不孝,俗称逆子,父母不孝女儿自然也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将来娶回家也有可能不孝顺父母;还有一种就是本身比较叛逆的女子,个性很强我行我素,不服从管教,这种女孩子也不可娶。
那么从过去“五不娶”的习俗可以看出,古人的婚姻观念,主要还是深受女子必须“三从四德”的陋习影响,顺从、贤惠,是娶妻择偶的基本要求,很不幸的是,王玫就属于“五不娶”之一,她没有亲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