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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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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胡丽春叫起来,「凌晨的时候我们都在这里,如果真要调查,我们都可以作证。」

「今晨?」朱黄沉思了一下,蓦然惊愕地看向唐青,「早上这里发生了谋杀案?在后巷?」

「你们来的时候没有注意?」

朱黄沉吟了一下:「我和小白其实刚到没多久,因为闻到了那个人的味道进了『妖』,所以赶紧过来看看,没有注意其他的事情。现在想起来确实人多了点,可是空气中的味道……」

唐青看向朱黄,明白他了解了自己想说的。

「为什么我们谁都没有察觉到?照理说应该有血腥味。」朱黄低声自语,这下子连胡丽春这样迟钝也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是抛尸现场吗?」

「第一案发现场。」

「是不是被勒毙或者溺死?」

「都不是。」唐青看向两人,「现场流了一地的血,尸体只剩下了一个头颅,那位郑警官怀疑受害人可能是被猛兽咬死。」

胡丽春大大的杏眼里刹那弥漫了惊恐:「其……其他的身体部位呢……」

「被吃了。」唐青的话令酒吧内再次一片死寂。

「不可能。」朱黄第一个打破了沉默,虽然声音还是如往常般尽量保持着稳定,但快速的喘息泄露了他难得一见的动摇,「那家伙已经死了。」

「对啊,那家伙已经死了。」胡丽春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得到了救赎一般,用力抓着唐青的手臂道,「那家伙已经死了不是吗?唐哥,他就死在你手里的!」

唐青想,是的,他是死在我手里没错。但是那个叫郑枚的本来也应该死在我手里,现在却活了过来。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被认为早该死了的郑枚郑警官现在正用他不久前才被拯救回来的脆弱的双臂提着满满两大袋的东西亦步亦趋地跟在两袖清风的于晓乐法医身后,慢吞吞地往警察局后院的法医楼蹭。

此时已过晚间七点,天水区警察局的大楼内却还亮着醒目的灯光,这里那里,负责值勤的同事和加班加点的同事都大有人在。他们两人从大楼旁用竹子搭建的绿荫甬道穿过去,随后沿着一条卵石铺成的小径走到底,来到一栋不起眼的三层旧式楼房前,这里就是天水区警察局的法医大楼。虽然外表毫不起眼,被漆成褐色的法医楼铁闸门上却装着精密的身分识别系统,为了保护法医室内存放的各种重要物证与昂贵仪器,周密的保全措施必不可少。

于晓乐在门口停下来,按了一组键,随后举起右手来对着铁门上的静脉识别系统照了一下,一阵轻微的机械动作声后,铁闸门发出轻声,自动掀开了半扇,迎接两人进入。

进去以后就会发现内部有多气派,清扫得干干净净的楼道,漆成乳白色的墙壁,镶嵌在防火板内的感应灯,当人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便感应打开,十五秒后自动熄灭,而墙壁两侧密合的一扇一扇门后,则是有着各种各样用处的特殊科室,诸如样品接收室、毒品分析室、物证实验室、细胞培养室、病理学实验室等等,当然也有在大众心目中代表法医室全部内容的尸体解剖室。

天水区警察局一共有三个法医,于晓乐是最年轻的一个,但却是这个三人小组的头,遵照特权阶级的待遇享受,于晓乐有自己的私室,并且拥有随意布置这间私室的权利。

「把东西放下来,你可以去那边坐着等开饭。」于晓乐指指墙边那一圈价值不菲的乳白色真皮沙发。

被广泛称为「鬼见愁」的这名年轻法医,在三人小组中另有个绰号叫「老爷」。这跟于晓乐的出身确有关系。于家豪族,世代经商,几百年的历史下来,就出了于晓乐这么一个异类,生意不做做法医。职业是定性了,从小养成的习惯却不会改,做法医的时候再苦再累无所谓,从粪坑里捞出来的尸体、爬满了蛆虫的尸体,怎么样的都摸得,平时却极其讲究,吃穿用度规矩都大得很。

郑枚依依不舍地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于晓乐嫌外面的饭菜不好吃,宁可自己下厨做,所以法医楼里还有他的专属厨房。他的厨艺也确实相当出色,但是对食材、调料都太过挑剔,为了这一顿饭,郑枚付出了两张小朋友,心痛得快要昏过去,真有点后悔自己过早下了请客的决定。

于晓乐围上围裙,打开一旁的音响,从音响中流泄出来的是一九九二年史塔克RCA录音版本的《巴哈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悠扬的大提琴声在并不宽敞的空间内流淌开来,如同蔓延在空气中无形的溪水。

郑枚将自己扔在沙发上,很没形象地跷起腿,按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正是晚间新闻的时间,澧水街杀人案件得到了热烈的报导,郑枚按了静音,只盯着电视萤幕上的画面看,酒吧、垃圾场、小巷……他在脑海里过滤着白天勘察现场所得到的一切讯息,哪一些明显可相信的,哪一些半真半假需要再确认的,哪一些模糊不清隐藏了什么的,他询问过了许多人,尸体发现者,周围的居民,酒吧街的老板们,最后,他想到了那个名叫唐青的男人。

郑枚想起他谦顺的表情与和善的态度,那是一张平平无奇的男人的脸,但在那样的脸上,却出乎意料地嵌着一双嗜血的红色眼睛。从理智上来讲,他当然承认那更大的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昏暗光线所造成的视错觉,但从私心底而言,他却仍然相信,他所看到的正是那名男子真正的一面。既然他看过了二十年前的卷宗并知道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他就不可能像其他同事一样面对这名男子时没有丝毫的警觉,而且……郑枚想到了面对那一地碎片依然无比镇定的那张脸,他妈的,如果要说那是个经过了专业训练的特种兵他也相信。

于晓乐放好刀叉、酒杯,然后端了沙拉、玉米浓汤上来,跟着是两份菲力牛排,他示意郑枚过来坐:「等我一下。」他将围裙解下来,到外面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红酒,「九九年的龙船庄园特级(Ch。Beychevelle)?」

郑枚完全不明白红酒那一套,很俗地问了一句:「多少钱?」

于晓乐想了想,不太确定地回答:「六千左右。」

郑枚很愉快地打了个响指说:「就喝那个。」

宝石红色的液体从深色的酒瓶中倒出来,在红酒杯的底部滚出亮眼的波动,看起来真像那么回事。郑枚想于晓乐的生活还真是不赖,有钱确实好,于是又想到自己的两张小朋友,心又跟着痛起来,啊,看吶,一百块没了,啊,他又吃下去五十块了……

于晓乐面带笑容,坐在餐桌对面动作优雅地切牛排,银色的刀叉在他的手中舞动,仿佛十七世纪欧洲宫廷贵族生活的再现,也是这个人,会以同样的表情,同样优美优雅的动作站在检验台旁划开一具具的尸体,这就是为什么如此多金的于晓乐,就连刑警大队的女警都对其避之不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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