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虽然他并不太了解洞房花烛的过程,但通过这项活动能加深感情,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一位有思想的夫人,要娶回家不那么容易,他欣赏她的正直不阿,不像那些女妖,嘴上说不愿意,其实暗中纷纷想方设法投怀送抱。结果被轻视了,很丢面子,对谁都不说,提起白准哼哼冷笑,“那个老妖怪,瞎了眼才嫁给他”——说真的,她们争相做瞎子,只有他知道。妖和人一样,也贪慕权势,就算他腐朽得像根老树桩,她们一闭眼,也有舍身成仁的勇气。
她们愿意将就,谢谢她们八辈祖宗,他可不愿意。好姑娘不会厚着脸皮在路上堵他,更不会露出一截腰,在他和青泥的泥潭旁搔首弄姿。他渴望的是单纯不做作的感情,有个人愿意伴他,万年,十万年地,在这片魔域上生活下去。
未婚妻精致的面孔,玲珑的脖颈,被那些龌龊的妖看了一遍又一遍,令主好想跳下去,现在就带她走。可再一想得沉住气,已经到了这步了,人设不能崩。
恶名远扬不怕,女人就喜欢对外残酷对内无骨的男人。现在越凶,将来反差越大,她是不是会惊觉捡到宝了?令主内心大笑三声,那些长舌的妖,帮了他大忙。艳无方现在惧怕他,等他要娶她时,她一定会受宠若惊的。
令主一个人想出了满眼桃花,冷不防有人朝她走过去了。他一惊,定睛细看险些栽倒,居然是他的城众、他的泥人、他的儿子!
那倜傥的身形,俊美的面貌,眼中自带三分柔情,全是他的心血啊。他看见偶对她行了一礼,轻轻微笑,“我早就对灵医的大名有耳闻,今日一见,三生有幸”……令主咬牙切齿,三生个鬼,他们根本有今生没来世。
瞿如鸟跑出去看鲛人了,只有叶振衣还留在她身边,见有人过来搭讪,上下打量了几眼,“你是何人?”
同性很容易成为假想敌,偶连理都懒得理他。无方的态度却很好,她靠着围栏向他一笑,“过奖,徒有虚名罢了。我看公子双肩阳火微弱,近来想必有恙,若蒙不弃,我为公子诊上一诊,如何?”
令主眼睁睁看着他的偶在她对面坐下,一只手递到她面前,温煦说:“多谢,有劳姑娘。”
然后无方牵袖,如玉的指尖落在偶的腕上,令主知道这偶大概是完了,已经被她窥出老底了。
果然的,她面上笑靥如花,“公子从魇都来?”
没有谁能抵御得了她的笑容,偶晕陶陶的,腕子一转将手覆在了她的手背上,“姑娘好眼力。”
屋顶的令主气得头昏眼花,没想到自己造就的玩意儿,比他有能耐得多。这手勾搭姑娘的本事是从哪里学来的?自己掂量再三的事,他们居然轻而易举就办到了。
无方的目的不过是要拐一个回去研究,既然送上门来,那就不必客气了。她把手抽了出来,开门见山问他,“公子可愿意跟我走?”
偶垂下眼,似乎有些娇羞,“姑娘想带我去哪里?”
她说:“离开梵行,跟我回钨金刹土。”
偶却沉默下来,含笑慢慢摇头,“姑娘应当知道我不能离开魇都,若姑娘有心,何不留下来?咱们时不时见一面,便是最好的姻缘了。”
令主气得腿也颤了,身也摇了。最好的姻缘?姻缘归他了,那一城之主的他怎么办?世上什么事最令人痛心?莫过于被自己创造的偶挖了墙角。私自逃离魇都勾搭姑娘就算了,勾搭的还是令主的未婚妻,这偶大概是不想活了!
房梁上的人咬牙切齿,灯下的人却饶有兴致。她一手托腮,指尖鲜红的蔻丹衬得那皮肤剔透如琼脂。顾盼之间眼波欲滴,声音也甜得拧得出蜜来,“我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能离开魇都,交友当然要交真心,若公子有意,就应当随我回钨金刹土。天极城有我的家,有明月和艳阳,公子不想走出梵行刹土,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可惜他真的去不了啊。”
令主错着牙冷笑,这不知羞耻的泥人,受着他的供养,肖想着他的未婚妻,白眼狼也不过如此。
上一批出走的早就死干净了,他们有前车之鉴,这批自然学乖了。一般来说偶都比较聪明,知道自己离不开魇都,再怎么盛意相邀都会推脱,但也不乏不信邪,被爱情冲昏头脑后不顾一切的。令主仔细审视那偶的脸,看着长相精明,很有深度,几乎已经可以断定他会拒绝了。谁知那个没出息的被美色所惑,犹犹豫豫“这”了半晌,最后居然羞涩地点点头,“人一辈子总要癫狂一次,姑娘是灵医,我相信姑娘。”
所以他的偶轻易就会上别人的钩,房梁上的令主差点没摔下来。多简单,诱拐一个多简单!他彻夜不眠,绞尽脑汁创造的成品,原来是为女人们量身定做的。
眼看他们要达成共识,令主觉得受不了,必须阻止!他气哄哄地化作一道清风,从窗户飞了出去。
这厢的无方浑然不觉,四周围乱糟糟的,近处不停有人走动,楼外又有鼓乐笙箫,这么喧闹的地方,呆久了脑仁儿都快炸了。只是这人偶,看上去真到了鬼斧神工的地步,样貌好,身段绝佳,连脸上的表情都是生动的,含情脉脉的,难怪把那些女妖弄得五迷六道。
“你们的令主,是个不可思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