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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揉着范厘的头发,忽然对孙福清开口道:“孙叔叔,我想学一些女子防身术,你能教我吗?”
她知道孙福清很讨厌别人拿他的背景说事,所以,她从不在他面前提家里的事情,甚至之前遇到的危险,也再也没有提过。
可是她还是认真的去调查了一下这个人,他戴着老旧的眼镜,头发脏乱,不修边幅,看起来像个没用的老学究,可是这不是他,他身手很好,曾经因为他杀了那些伤害他妻子的人,最终没有再从事无国界医生这个行业,而回到了国内。
李想在赌,赌那个夜晚的场景,足够打动他。
“你为什么要学这个?”孙福清下意识的用左手搓了搓自己的鼻子,李想经常看到他这个动作,每当他对一件事感兴趣的时候,似乎左手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搓搓鼻子。
“因为我想活着,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李想的手揉着范厘的头发,动作十分温柔,可是她整个人却像不在此处一般,范厘觉得想想这时候离自己好远,好远,好像下一刻就会消失一般。
孙福清知道,她是一个十分聪明果敢的小姑娘,上次他检查那男人的伤口,发现女孩下手非常狠非常稳,每个伤口都很利落,要不是她力气太小,那男人一定没有活命的机会。
在那一刻,也许他就已经对这个女孩十分欣赏,不过他总觉得她心思太多,范厘太单纯了,和她在一起并不好。
可是此刻看着他们俩在一起的模样,孙福清心底却又有一丝羡慕,不管未来如何,至少此刻——他珍重她,她活着。
就因为这一个画面,孙福清点了点头。他回国后就一直这么一副邋遢的老宅男模样,一点没有当初作为无国界医生的强悍,他不愿意翻触那片记忆,可是此刻,他愿意为这个女孩破例。
范厘看到李想要学,他也想学,却是被孙福清拒绝了。
“范范上次你不是说要研究如何能定位找到一个人吗?这可是要花很长时间的,如果你跟我学就没有时间了,你是想跟我学这个,还是继续去研究计算机呢?”孙福清摘下他那如同老花一般的眼镜,慢吞吞的呵了一口气,擦了擦,又戴上。
范厘纠结的看着计算机,他喜欢计算机,那些程序代码,对他而言就像是天生的语言,看一眼就懂了一般,而且上次那种事,如果他能第一时间找到想想,或许她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了,这让他第一次有了学习的目标。
“好吧,爸爸,我继续学计算机,你教想想吧。”
孙福清也想伸手去揉他家小包子的脑袋,却被他躲开了,真是差别对待啊。
他是个执行主义者,说到做到。
当下就开始训练课程,大冬天的,李想被孙福清毫不犹豫的丢进了游泳池,不呆够半小时不准上来,因为冷,李想只能拼命的游动,保证身体的暖和,可是游到后面就觉得全身虚脱,一点力气都没有,甚至就想放弃了,想爬出游泳池,穿上厚厚的衣服,喝一杯热热的茶。
可是抬头看到岸边冷漠的男人,这时候的他摘掉了那眼镜,一双眼如同秃鹫一般,十分锋利,不忍直视。
她不能放弃,如果放弃了,就没有下一次了。
她没有好的家世,她是一个受世人诟病的私生女,她更没有一张艳压群芳的脸,但是她有决心,她有毅力,她能忍,她一定能摆脱上辈子的诅咒,让那些伤害她的人,都付出代价。
全身没有一点力气,甚至已经完全冻僵了,可是她还是强迫自己动起来,可是终究,她的身体太弱,她动不了,沉沉的陷入了水里,脑海里一片空白,忽然她就看到自己来到一间纯白的屋子里,一个男人过来给自己喂药,然后自己就晕了过去,接着,自己被转移到另一间屋子,三个男人抽着烟,聊着天,脸上笑盈盈的,然后陆续进了屋子,一起动手脱她的衣服,她一点都不能反抗,她的身体不能动,她没有力气,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一切发生……不,不可以,她要反抗,这一幕,太过恐惧,是李想重生回来也不愿意回忆的一幕,她脸色苍白,全身颤抖。
忽然下一秒,她被一个温热的怀抱给抱住了。
她的身体像刺猬一般,害怕任何接触,即使是温热的怀抱,她也要狠狠的踹开,逃离,她要自己掌控自己的生命。
原本已经溺水昏迷的李想,在这样的意念支撑下,居然又自己从游泳池里爬出来。
倒是害怕李想出事,不顾孙福清阻拦,就直接跳下去的范厘,被李想重重一踹,反而爬不起来。
孙福清不得已,只能把这两小孩,一手一个拎到浴室里去冲洗。
这时候的他要是被别人看到一定会大惊失色,孙医生力气居然这么大,拎两个小孩居然像提两个菜瓜一样,完全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学究。
等到两人各自洗完澡,还是瑟瑟发抖的缩成一团,靠在沙发的一角上,像两只溺水的狗,孙福清就笑了,这个时候,那个丫头,总算像一个小孩了。
接下来的日子,李想只要来,就会被孙福清狠狠折磨一顿,再后来甚至在她身上系跟绳子直接丢海里去。
每次训练李想都觉得生不如死,这时候她总算明白孙福清这家伙为何不让范厘训练了。
可是实际上孙福清不让范厘训练,并不是因为如此,因为范厘的身体原因,他如果发病会很偏激,训练了他,也许有一天,他会伤害了别人或者伤害了自己,他希望他能一直幸福。
训练效果是很显著的,虽然还是挺瘦的,可是李想觉得自己健康许多,气色也好许多,甚至整个人都开朗了许多。
老太太巴不得李想经常往孙家跑,看到李想喜欢去孙家,一点意见都没有,反而大力支持。
自从孙福清答应教李想之后,李想每天还要起来晨跑,幸好,李建华有晨跑的习惯,李想提出要跟爸爸一起跑步,也没有引起人怀疑。
陆美颜就觉得小贱人在想方设法的讨好丈夫,而李建华却觉得这个女儿对自己实在是太崇拜了。
用李想的话来说:“每天早上能跟爸爸一起跑步,感觉很幸福,而且爸爸好帅!”
李曼十分郁闷李想这种行为,自从她来了,爸爸都没有以前对自己好了,可是她是坚持要睡美容觉的,绝对不愿意早起。
这一天是周末,李想和李建华一起晨跑回来,两人居然穿的是亲子装,这是李想特意准备的,她有李建华给的卡,只要不是奇怪的花销,平日买些东西也是很正常的,她知道李建华这人最好在外面做面子,竖立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就像上次陪自己去文具店,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果然自己买的亲子装,李建华也没有拒绝。
都是黑白色搭配的运动服,一大一小的卡通人物,李建华穿上也十分帅气,李想虽然没有李曼长的那么漂亮,可是也算是清秀小佳人,再加上好运动,气色好,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