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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饿狼扑食没有?参见他俩。
见过恶狗抢食没有?同参见他俩。
话说,为何所有人都死了,独独留下那俩司命?自然留着慢慢要享用来着,一路被追杀,危险重重,却只有这点好——不愁没有内力享用。
沈青愁与花鸢早已经分辨出,断肠司命的内力,略高于催肝司命,都争着断肠而去,奈何沈青愁的轻功高于花鸢,花鸢只好含恨改将魔爪伸向了催肝。
所以站在沈青愁的立场,他不把如影随形传授给她,真是先见之明哪……
……
待到二人额上的青纹慢慢退去,两具干尸也烧为灰烬了,再被河面上的风吹散去,应了那句“死无葬身之地”后,沈青愁突然道:
“哎呀,糟糕啊。”
“怎么?”
“最近用得太多,药粉用完了,得到下个城镇又要重新配了。”
“……”花鸢道:“我以为你会说,为何我改扮了男装,还会给他们找到呢。”
“女扮男装仿佛是一件很落俗套的举动吧,你看我们一路上有多少扭胳膊扭腿女扮男装,还硬让人装着看不出来的‘女侠’?”沈青愁说着,一旋身飞回马上:“人家会想到,并不奇怪。”
这次不是他爱现,而是他不想把衣摆和鞋子打湿的那么彻底,刚刚他们在浅水处杀敌,马匹也留在那边,而两个灰飞烟灭的司命,正好在岸边上,别说他应该趟水过去。
花鸢看看胳膊看看腿,汗——她可没有扭吧。
她站在岸上,挥手大叫:“帮我把马牵过来,还有把我的剑也抽出来——”
虽然她已经有了“流光麒麟趾”,可不代表她不会使剑,尤其有时候,比如说是马上作战,还是长兵器好,所以也随身配了剑。
而单堡主的佩剑,便给沈青愁拿去用了,因为他的剑,在“断玉”的时候,就给弄断了。
她拿回了剑,一边上马一边道:“女扮男装都不行,那你就扮女装呀,总有这么群‘杀人蜂’跟在后面,也很麻烦啊。”
沈青愁白了她一眼,他是扮过女装,可不代表他喜欢那样,也不做声,就以漠视的神态,策马跑开了去。
“哎,等等我,驾——”
一路而行,马蹄下沙尘滚滚,到了晌午,二人在路边一家小客店歇了脚。
那客店不大,倒也干净,跑堂的小二将他们迎了进来,奉上茶水,花鸢点了菜,小二就到后厨吩咐做去了。
柜上掌柜的埋头算账,另有两个袒露着膀子的杂役进进出出从后院搬着酒缸。
大约都是做粗活惯了的,别看那两个杂役长着副路人甲乙的脸,那膀子叫一个结实有力,扛起东西肌肉绷得紧紧,布着细细亮亮的汗珠子。
花鸢多瞟了两眼,暗自啧啧两声,果然劳动人民最美。
“眼睛往哪里瞅呢。”沈青愁瞥了她一眼,又摇摇头,个女孩子家的,盯着别人的膀子看,像什么样子。
花鸢也不羞涩,她只是欣赏人家的肌肉嘛,这叫人体美学,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但知道这种话在现今这个世道,是没法解释的,便只是嘿嘿一笑,抓起两副茶杯筷子,用茶水滤洗了一遍,给沈青愁了一副,自己摆上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