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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她如今不过十三岁上,十四岁下,但身子骨底气足,发育得甚好,个子在女娃当中算高的,扮成男子,总还是有些瘦瘦小小,一张面皮已经被她自己涂得黑黄黑黄的,另外加粗了两条蜈蚣一般的眉毛,左脸上一块青色胎记,右脸上一颗带毛黑痣。

老实说,这模样难看是难看了点,但让人瞧不出年纪到底如何,看得人只想快点找处水源,洗洗眼睛。

不过她要的便是这效果,横竖不是拿自己的名号出来丢人。

到底这小妮子打的是什么主意?

她所为的,不过是引沈青愁前来罢了,与其她人海茫茫去寻他,不如让他自个儿找来。

既然要引他注意,就非得做出点引起轰动,引人流传的大事不可。

花丫头那日在街上晃荡,就为这事琢磨了一天,而这一天,她听人谈论最多的便是奉安府尹家公子的婚事。

也无非说些府尹家如何大操大办,新妇家置了如何如何多的嫁妆,另还有程家公子的传闻韵事,包括引的多少多少女子芳心大动,这回成了亲,只怕城里要泪流成河了云云。

起先花鸢没注意,后来灵光一现,望着围在井边洗衣服拉家常的三姑六婆阴阴一笑。

果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问世间什么最快?

是沾花飞雪的刀?还是气贯如虹的剑?又或者是银光一闪的枪?

错了,那不过是寻常杀人的利器,而真正杀人于无形,又够快的,其实是市井之间,三姑六婆上下两瓣儿的嘴皮子。

花鸢知道,她若是站在奉安府至高处,使出浑身解数耍出上乘剑法,哪怕是以一战百,都绝不会有以下她做的事情,更轰动,流传性更广。

她要劫亲。

程公子不是人气高吗?就是他了。

这程公子要娶的是同城柳家的小姐,柳家有人在京中做官,也是高门大户,程柳两家都是当地望族,可谓门当户对。

程公子进了岳家,在奏乐炮鸣声中,叩拜岳父岳母,及向祖宗牌位和其他亲友行礼后,已经被琐碎的习俗,和絮絮叨叨的婚后叮嘱,闹得是头昏脑胀了,好容易接了柳小姐出来,才呼出口气。

因娶亲不走回头路,又择其他路绕了城半圈,经过明珠湖畔竹林旁时,正遇上了等得不耐烦的花鸢。

花鸢一人一马,背后负着一根烧火棍,正正挡在路中央。

为何要背着烧火棍?这不是她怕弄出人命么,不敢动真家伙,而得味楼里,就这东西勉强能上手。

另一头来迎亲队伍见路给挡住了,便停止了锣鼓,纷纷探头看,排头的程公子见了花鸢这架势,皱了皱眉,侧过头去也不看她,朝着身边一随人使了眼色。

原来这程公子根本就没把挡在路上的花鸢当回事,只觉得此人相貌太丑,有些不堪入目,才皱眉不去看她,只等随人将其喝走。

可是花鸢却说:“啥?叫小爷让开?小爷不让,实话告诉你们吧,小爷今天是来劫亲的!”

话音一落,迎亲队伍里的人先是一怔,环顾四周,见林中竹影稀松,不似有人埋伏其中,当场只有这瘦瘦小小的黑小子一人立着,都哈哈笑了起来,心里琢磨着,这人傻了吧,府尹家的儿媳妇也敢劫?还单枪匹马的来,也不怕我们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

虽然如此作想,但许多人还是谨慎的把新娘子的花轿围了起来。

不过程公子闻言却来了兴致。

人家来劫亲,还是劫的他媳妇,他理应生气才对,可是对方与他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他生的高大俊朗,英姿勃发,对方却瘦小猥琐,不堪入目,这人的存在,简直是为了衬得他更加器宇不凡而生,他突然觉得这事儿或可扭转成为一段佳话,比如俊郎君擒拿宵小,护娇妻安然返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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