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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瞪了他一眼,江晨怒气冲冲道:“女人又怎么样了,别忘了,这只老虎是我打死的!”她要是没有绝对安全把握,敢制定独行天下的计划?
“唔,你很厉害。”墨云麟立刻目光灼灼地望着她,语气正式道:“江姑娘,在下今年二十二,没有婚约,尚未娶妻,家中父母双全,弟弟三个,现在对姑娘甚是倾慕,请问姑娘可愿嫁我?”
这回江晨呆住了,良久才张嘴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看出我是女儿身了?”这人是走南闯北的江湖浪子,肯定阅人无数,她虽然一开始和他说话时压粗嗓子,但不可能一直记得压粗嗓子和他说话。女人的声音清脆,喉间没有喉结,其实很容易被看出破绽的。
“对,和你初次相见,我就知道你是姑娘家了。”墨云麟道,“江姑娘,我有些家产,能保证妻儿一生衣食无忧。”他何止是有家产?他父母长辈,皇上皇后还有先皇等人赏赐给他的礼物,他现在的俸禄,加起来足够他和妻儿躺着吃几辈子的了。
初次相见,他就对她有好感了吗?现在终于找到机会向她求亲了吗?
江晨顿时感觉到了甜蜜蜜,犹豫了一下便道:“云兄,我不是纯粹的汉人,我父亲是汉人,我母亲是百林镇外普洱群山里的尼亚族人。我父母因为执意要娶我母亲被祖父赶出了家门。”汉人很排外,他家有长辈,婚事必须得到长辈同意才行。
“我知道,你在百林镇教训那个纨绔子弟的时候我在人群里看到了。”墨云麟微笑道。
原来在百林镇他就对她有些意思了呢,他真是很有耐心的人,就像猎人不动神色地接近猎物,捉到机会就猛地扑上去。
江晨撅撅嘴,道:“既然你都知道了,我问你,你随意向姑娘求亲,你父母可允许?你可答应和我成亲之后决不再碰第二个女人?和婚前认识的女人断得干干净净?”
“我父母很宽容和善,允许孩子们自己挑选妻子。我母亲就是我父亲自己挑选的妻子。我父亲虽然可以纳妾收通房,但从来只有我母亲一个女人。”墨云麟保证道。
原来是家族遗传,这个太好了!
江晨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继续道:“如果你移情别恋做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会按照尼亚族的传统和你和离,带走你的一部分财产和孩子。这个,你必须同意。”
还没有成亲就提到和离,这个也太伤感情了。
心中摇头的墨云麟点头道:“我同意。”他既然选中了她,自然会一辈子忠于她,她根本没有机会和他和离。
“真的?”江晨有些惊讶了,天下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气度,同意妻子和离,还带走部分财产和孩子?
“真的。”墨云麟严肃道。他小时候很可爱,众家夫人邀请他母亲做客时往往都要点名把他带上。十岁前他随意进出别人家的后宅,看到过很多女眷。他对那些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从来就没有兴趣,他对江晨先是有兴趣,然后有好感,随着对她的了解越来越喜欢,到了非她不娶的地步。既然已经做下决定,他便不会轻易改变,他会跟在她身边杜绝她有机会结识其他年轻男子,一点点夺取她的心。
“我一贫如洗,财产只有一匹骡子、一副弓箭、一把短剑,一条长鞭,几件换洗衣物。”江晨道,不过既然他在百林镇就看到她,应该知道她很穷,父母双亡,想利用她的祖父一家也被她主动抛弃了。
“我母亲出身卑微,所以我父亲订了一条家规:只要姑娘品性好,可以没有嫁妆。”墨云麟道。
居然制定这样的家规?他的父亲真是天下奇男子。
江晨凝视墨云麟的双眼,希望看出其中真伪。他的双眼清澈明亮,没有半点虚伪。
“既然我的条件你都答应,我同意你的求婚。云霖,我叫江晨曦,晨曦之光的晨曦,江晨是我男扮女装是给自己决定的名字。”江晨这些对他已经渐渐有感觉了,既然他的条件这么好,家里有不反对他娶穷人家的姑娘,这样的男人哪里找?她先答应婚事再说。
墨云麟心中大喜,听他说名字,立刻趁机道:“晨曦,我姓墨,笔墨纸砚的墨,白云的云,麒麟的麒。”墨云麟这个名字在大庆太有名了,不知道出身百林的他听说过没。
“墨云麟,云霖。”江晨不在意地笑道,“你和我一样,用了半真半假的名字。”顿了顿,她继续道:“云麟,你的胡子我一直看着碍眼。你又不是老头子,干嘛留胡子?剃掉怎么样?”他的性格真不错,既让她有可委以终身的感觉,也让她有一种哥们感觉。
“嗯,等下我找水洗一洗,把胡子剃掉。”墨云麟将手上的虎血擦干净,伸手从脖子上摘下系着镂空羊脂玉佩红绳,道,“晨曦,这是我父母赠送我的鸳鸯玉佩,一只我留在家中,一只我随身带着,现在就送你做定亲信物。”他见她没有特别惊讶,知道她不知道定国公府少国公墨云麟是何许人。他手中的镂空鸳鸯羊脂玉是他已经过世多年的祖父,曾经的大庆丞相赏赐给他母亲的见公婆礼物,母亲在他十八岁那年赠送给他了。
江晨曦大大方方地转过身子,道:“你替我系上。”她说着,双颊泛起红晕,连耳朵尖都充血得宛如红玉。
墨云麟立刻小心翼翼地替她洗上。这一系,他们便是未婚夫妻了。
江晨曦转过身蹲下来继续给老虎剥皮,呐呐道:“我身无长物,没有什么可以当信物。不过你放心,等把虎皮虎鞭卖掉,我挑选一块玉送你。”
“只要是你挑的就行,既然你是我的未婚妻,我就不许你为生活而奔波。”墨云麟柔声道,“一切都有我来。”既然订婚了,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照顾妻子。
“不用,等成亲后我让你养。”江晨曦低声道。如果他家境不是太好的好,她会分担他赡养父母照顾弟弟们的责任。
她是个独立坚强的姑娘,聪明博学,礼貌待人,一定能适应京城贵夫人的生活。
墨云麟为自己能跳到比母亲还要坚强独立的姑娘心中喜滋滋的,再帮她剥虎皮的时候突然想到家中的大宠物,赶紧问道:“你喜欢狗吗?我和弟弟们都喜欢养狗。”定国公府不仅他们兄弟四人养狼犬,他们的侍卫小伙伴也有人养猛犬。
“还算喜欢吧。山中的尼亚族人很多人家都养猎犬。”江晨曦道。尼亚族的女人种田织布,男人种田之余会采药打猎。
“我自己养了两条很凶猛的大狼犬,我担心你会害怕它们。”墨云麟道。六岁的左将军性情温和,晨曦如果能和山中猎犬相处,她肯定也能接近左将军;两岁的右将军狼性太重,有些欺软怕硬,晨曦如果害怕它,它肯定不许她接近它,甚至可能恐吓她。
“害怕?”江晨曦突然轻笑了两声,道:“狼犬虽然凶猛,但肯定是不能和这条大老虎比。”
她一鞭子就把受伤发狂的老虎抽得瘫在地上抽搐,怎么可能害怕右将军?她的鞭子就能把右将军打怕!不过,她的鞭子功究竟是怎么回事?老虎体表根本没有鞭伤,反而有一股淡淡的皮毛烧焦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