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周六从程扬回来,一直到今天,我整个人都状态不佳。
一直到今天下午,也就是周五下午,都感觉没怎么缓过来。平时的课照上,倒也没出什么差错,只是今天有学生跑来和我说:“李老师,你这几天的眉毛老画粗,前天还画歪了。。。”
我也搞不懂,我是干嘛那么没出息?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同学会吗?至于吗?
最让我郁闷的是,这都星期五了,我还没想好我要穿什么。。。
我现在在z区“最高级”的发型屋,说是说最高级,其实也就是一家发型屋而已,但是这个是小水推荐给我的,她说这家店头发做的极好,没那么伤头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我就来了。
我让发型师给我烫了个大卷,染个棕色,其他的随缘。。没别的要求。
发型师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估计他从没遇过像我这样要求如此简单的顾客,也许是我的语气太随意了,他还尴尬的说了句:“您也太随缘了。。。”
我也尴尬的笑笑。佛系中老年嘛。。。
学生时代我一直都是短发,是那种极其短的,几乎靠近男生标准的短碎。虽然短发是学校的硬性规定,但学校的要求是女生的头发不过脖子就行了。但我的短,已经短过耳朵了。加上人又很胖,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像个臃肿的胖男孩。也许是胖的原因,脂肪无处堆积,导致我胸脯的脂肪很厚,还能看出我是女生。但是那样看起来就更奇怪了,一个不男不女的胖子。。。就我当年那傻逼形象,难怪性偶像看不上我。我自己回想都觉得有点辣眼睛。
一直到读大学,我都是短发,但大一的时候,头发虽短,却也到脖子了。后来我受舍友潘瑜的影响励志减肥,又渐渐蓄起了长发,然后就没怎么剪过了。
唯一的一次是刚出来参加工作的时候,因为刚入职,每天有好多事情做,每天打理头发很麻烦,为了图方便,那次剪得也很短。后来我就没剪过了,头发一直留到现在,除了必要的时候修修发尾的分叉,我的长发一直没怎么改动过。
可能是之前读高中的时候有事没事老剪我的头发,我的发丝变的既粗又硬,我发量又大,头发特别多。所以我很不喜欢洗头,短发的时候,我洗个头都不容易干,长发就更是了。平时洗了头,至少要用风筒吹四十分钟才能把头发大致吹干。
我很懒,除非出门。我绝不洗头!之前短发是图方便,现在长发是图漂亮。所以今天把头发烫一烫,染一染,伤一伤,没准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既让我有个改变,又能伤下我质量太好的头发。。。
高中的我和上大学后的我,用小水的话说,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高中的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做打扮。每天穿着洗得发黄的白色校服,和一双黑的看不出颜色的帆布鞋,悬着一身的肥肉在校道上50米都跑不动。
大学的我,被舍友们修炼成了一个美妆达人。。。说起我大学的舍友,真是想起来嘴角就停不住,我虽然是个音乐生,高中的我都在傻练琴儍高考去了,每天暴饮暴食,完全没有一点管理自己身材的意识。我的舍友潘瑜以前也是个小胖子。但是她真的就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减肥成了女神。所以她一直鼓励我激励我减肥,要么瘦,要么死!虽然真的很传销,但是就是因为她的传销言论,才会有了后来的李木。
刚读大学的我,很没有“性别意识”,他们说我完全都意识不到自己也是个花姑娘。我还记得大一刚开学上体育课时候,那次我痛经的很厉害,我舍友还调侃我,你也就这时候像个女人。
也许是老天爷都看我不下去了,指派了我的舍友来营救我。她们教我打扮,逼我减肥。我现在三分钟画好眉的技能都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练出来的,想当年我刚学化妆的时候,我舍友调侃我,天天顶着两条毛毛虫出去,还有大学同学说我是cos蜡笔小新最像的人,杨怡可是手把手的教我画眉毛,每天我出门她都要看看我的眉毛,确定不会辣眼睛才放我出门的,每次我画眉毛的时候,她都从上铺探个头出来,眯着眼睛,一脸嫌弃的说“用力过猛了,轻点轻点!画歪了。。。李木你是猪吗?”。
大学的时候,我瘦身成功,学会打扮化妆,学会做个女人。见证我这段历史的人都诧异我们系女生的改造能力。
大学生活对我来说就是一部关于我的修炼史。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变成白天鹅,但上大学的我,变得更有自信了,觉得自己更精彩了。不再是傻练琴的那个小胖子。所以当我暑假回去,帮小水化约会妆的时候,小水被我纯熟化妆技术折服的同时还说,“李木,你的那群舍友简直牛逼啊!他们就不是人类吧!能把你改造成这样?!”
我也觉得,他们真的很牛逼!
发了下呆回忆了一下大学生活,发型师就把我的头发做好了,还是上了年纪啊,越久远的事记得越清楚,越久远的事就越怀念。
突然好想我的那群傻逼舍友们,今晚得和他们打个电话!
我意识渐渐回神,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我又一瞬间的失神,此刻的我,看起来竟然很妩媚。小水推荐的造型屋还挺靠谱。
好吧,我承认我爱上镜子里的自己,这样的李木,真的,很美。
我从发型屋出来,转道儿去了商场。
有件裙子我想买很久了,今天我一定要把它带回家。那是一条在橱窗放着的黑色暗纹修身连衣裙,这条裙子很考验身材,我之前一直下不了决心买它,一是我那点微薄的工资负担不起,二是我怕驾驭不好它,但我连性偶像都敢去重逢,我还怕什么的?不就是吃半个月的土吗?大不了去程扬家噌半个月的饭!
我在试衣间试了试这件裙子,配上我今天的卷发,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就是17岁时,我梦想的自己,27岁的我,完成了17岁的幻想,我把幻想变成了事实。只是美中不足的是我脚上的黑色万斯。今天上了4节课,如果穿高跟鞋就太费力又太虐待自己了。所以出门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穿了平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