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喜欢去相信?
我看着李忆南,对着他说:“你说你讨厌我喜欢你。”
李忆南不自觉的蹙了蹙眉头,然后说:“这么耿耿于怀吗?”
我低下头。说到底我就是不相信我们这段莫名其妙的恋情和李忆南莫名其妙的态度。他就像是个谜团。如果你喜欢了十年的男生,突然对你说,他要做你的男朋友。
你会作何感想?
李忆南叹了口气。
“我今早还在庆幸你的反应还算淡定。”说到这他还无奈自嘲的摇了摇头。这句话他说了两遍。
???
我还是不敢看他。
昨晚我和李忆南确定拍拖的时候,我真的出了乱就是懵,还有就是被突然一下实现多年梦想的激动冲昏了头脑,以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只是肯定一件事,那就是李忆南成我男朋友,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一定要抓紧。
所以昨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情绪波动太大,物极则反了,也许又是我太累了,他睡在我身边,我也没有很激动,差点都要忘记这个男人是我多年的梦想,而且还突然成真了。
起床以后我也是懵逼的,他叫我起床我就起床,我完全没有什么其他很大情绪的起伏,因为我完全就觉得李忆南但时候和路边的甲乙丙丁一样,我潜意识知道这个我追逐了十年的太阳停下来等我了,可还是不知道他已经是属于我的了。
等换上了李忆南给我的衣服,坐到了438上,在他的旁边我的意识才渐渐正常,这一切都太可怕,李忆南成了我的男朋友,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男朋友,他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以后的人生我能够赋予一定的意义。
这一切都太突然了。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看向他,他的眼睛迷离的望着远方的公路。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
他突然说:“就知道。”
知道什么???
他打开窗户点了根烟。
李忆南抽烟?
他把烟头扔掉,对我说:“李木,我们都不是孩子了,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生死熟虑由心而发的。我承认我还没有那么喜欢你,但我却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
我泪目。
“那你的意思是,你可以随便和个你不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我盯着的他星辰般的双目。
他全神贯注的看着我,用他一贯没什么波澜的语气说:“不可以。”
我吸了一口气,质问他:“那你为什么又可以和我在一起。”
“因为你是李木。”
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有这样一个绝世的才女,她高傲冷艳,她绝尘脱俗。但最后被一个叫胡兰成的男人用简单的一句:“你怎生的这般高。”失守心门,从而丢盔卸甲沦陷为爱情的奴隶,她叫张爱玲。
“你是李木”这四个字,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没有任何天花乱坠的修饰,就好像今天有人问你吃饭了没有一样那么稀松平常。但就这么一句话,它让我的怯懦,我的自卑全部消失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是我,所以可以。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待遇。虽然可能在绝大多数看起来这不算什么。
那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在李忆南的世界里,我李木也是特别的。就算是讨厌也是特别讨厌的。是特别的,就够了。没有谁可以轻易的就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特别的存在。
我的眼泪一直不停,这不是谢天甜的那种侨情做作给男人看的,也不是林黛玉多愁善感的,而是我李木被自己感动的。
这可是十年,整整十年,我对一个男人念念不忘了整整十年,没想到有一天这个男人真的成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