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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粗加黑,来来往往没有一个人能够忽视。
但见此招牌的人,却没有一个走进去的。还有路过的文人斜睨一眼,嗤之以鼻:“得是何等粗俗的女子,竟能写出如此不知廉耻的艳俗文字来!必是市井巷间侥幸识得了几个字的俗妇吧。可怜书里文字无辜,平白遭此奇耻大辱!”
“仁兄所言甚是。可怜这世道礼乐崩坏,人心不古。还听闻有悍女名叫‘元无忧’的,将天牢守卫都吼得胆寒,何等粗俗,何等粗俗。”有另一文人附和。
“是说不是呢。如今这世间女子,哪还有几个能称得上名姝的……如今这世道,还担得起‘闺秀’之名的,怕是就只有沈府的沈小姐了吧……”
“是啊,是啊。那小姐声名在外……”
沈如玉撇了撇嘴,给那两个酸腐文人飞了个白眼,转身便绕去了大麦书屋的后头,从侧面的小窗翻了进去。
这书屋冷清,后院尤甚,走路都听得到脚步声。
毕竟,文人墨客都以踏入大麦书屋为耻,书屋里头少有客人。
但大麦书屋是真的很赚钱。很赚很赚钱。
因为他们提供外送服务。
送书的打扮绝对斯文,送来的书包裹绝对风雅,任谁看来都是这家幸得了什么孤本珍藏,绝不可能想得到淫词艳本上去。
书屋保护客人读者的隐私,同样也保护书作家的。其实,按书屋所卖书作来看,作者绝对不乏文字大家,说不定正是自视甚高的文人之中交口称赞的哪位诗才文豪。但书屋从不在乎作者是谁。书作能卖钱就行。
每月到了更新的时候,书屋都会把稿酬放到后院,留给作家自取,同时放下更新的文稿。酬金和文稿都放在嵌在墙上的书匣之中,附锁。若是初投稿,找个带钥匙的空书匣,稿子放进去,钥匙拿走就是了。
当然,也有不介意暴露身份,当面交稿的。后院不过是一部分人的选择罢了。
沈如玉找到了自己的书匣,拿了里头的稿酬,从怀中掏出了终章的手稿,放入书匣,落了锁。
日后,她大约也不会再需要这把钥匙了。
她本想留在书屋,又想给自己留个纪念也好,便还是把钥匙带走了。
她找了个铁匠铺子,用最后一笔稿酬,买了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剑。
那是那个铺子最好的一柄剑,沥尽心血铸成,可谓是镇铺之宝,标价极高,没指望有人能买。没想到这么个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姑娘竟有此等眼光,还有此等财力。
沈如玉拿着这柄难得的好剑,抱到了怀里。
“沈女侠快意恩仇,手刃生父,连刺八刀,杀光沈府众人……”
她在心中默默地念着自己写出的文字,抚摸着怀里的宝剑,竟无意识地笑眯了眼睛。
今天以后,就再也不用害怕了。
来来往往的人都不由得看了她一眼,不知这个年轻的姑娘为何笑得如此幸福。
在回府之前,沈如玉又回到了大麦书屋,想要再看那个招牌一眼。
“人气大作《沈女侠与全江湖没用的男人们》!!明日更新!!!”,顶大个招牌呢。
她站在招牌前面,笑眯眯地看了好一会儿。
她看着看着,忽然注意到,就在招牌的旁边,大麦书屋的门里,竟然少见地有一个客人。
甚至还是一名女子。
那女子一身锦缎,一见便是哪个贵家小姐,却丝毫也不在意什么高门颜面,就那么坦坦荡荡地坐在大麦书屋门口的书桌上,认认真真地看书。
沈如玉很少对人生出什么好奇来。可这世上……竟会有这样的高门小姐。
回过神来时,她已经坐到那女子的旁边了。
这么一落座,她更是惊讶。那女子在看到,竟然就是她才交上来的书稿,《沈女侠与全江湖没用的男人们》,最后一章。
“已经更新了吗?”她不由得开口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