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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一个哆嗦,还没解决我和祈轩的事,没想到又多来了一桩,看来,那个计划要今早实行。
希望祈轩能早些回来。
“啊。”我轻声叫了一声,手上传来一阵刺痛,那把大剪刀也随着我的松手而掉落在草地上。
金银立即扔了手上的瓜子,将我的手牵过,“弄到了?”
我看着他紧张的摸样有些好笑,低头一看,手上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液顺着那道口子溢出,方才想着事,一个没留神便被刚才剪得尖利的一条枝干划破了手。“不打紧,就是一点皮肉伤。”
金银却不放手,“这伤口划得很深,我带你去上一些药。”
我点了点头。
金银虽然平时粗枝大叶,做事有些鲁莽,给人整日不务正业浑浑噩噩混日子整一个纨绔子弟的感觉。但是,心却是十分的细腻。看他为我上药的时候那张专注的脸孔就知道,一双眼睛全神贯注在我手背上,擦干了血,再上了些消毒的药,再抹一层金疮药。若是留在花神医那做个医童倒也十分合适。
处理好了伤口,金银还特地交代,“这些天莫要让伤口碰水了。”
好不容易金银这么正经一次,我自然不能戳破他,便也正经回他:“知道了,多谢金大夫。”
金银笑了笑,抬手敲了一下我的头,“大夫你个头!”
我摸着被他敲过的地方,“我现下可是病患,你怎能这般狠心还打病患。”
金银拿着手帕抹了抹手,“不过是点皮肉伤,哪算得上病患。多打你几下倒也好,免得好了伤疤忘了痛。”
“噗。”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金银瞥我一眼,“笑什么?”
我摇头:“没甚。”
金银离开的时候说:“你要是闷在这里觉着十分烦闷倒是可以去雪园走走,反正凌佑那小子也挺好玩的,他还念叨着你,老是缠着要跟着我来你这儿。你要是得闲就去调戏他几把,当是解解闷。”
我笑了笑,“我知道了。”
祈轩出门办事后,我的确少了很多事做,进去书房打扫时看着书案后面空荡荡的便觉着心也一块空荡荡。
在书房的墙上挂着那一副前几日和祈轩出门买的画,上面的题字清清楚楚的写着:清风明月,相思骨,华胥梦。
旁边再添了一句:花前月下,别离愁,心上秋。
这是将画买回来之后,祈轩提上去的。他一开始看中这幅画,不过因为那句清风明月罢了,风月,风月,清风明月。殊不知,阑珊当初取这名字的寓意并非如此,倒是风花雪月较为附和她的用意。
大夫人待我十分好,隔三差五便要让我上她那儿坐坐,陪着她聊聊天,喝喝茶,学着刺绣。只是,我这人粗枝大叶,聊天喝茶尚可接受,一说到刺绣,我便完全失了耐心,那东西不大适合我这种人,太细致,太讲究耐心,我做不来。
大夫人为人和善,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与她喜欢吃斋念佛,谈经论法脱不开关系。想来,她也是看淡了红尘,虽说她是城主的正夫人,只是城主大人娶了一房又一房,来来去去,一个夫人平均宠三年,也有好些年了。
一个女人若是没了丈夫的宠爱,整日独守空房,日子久了,也是会麻木的。麻木过后,便对这尘世中的变换有了超出一般的看法,心中则慢慢归于佛门。
我反观于自己,将来是不是也会如她这般?
祈轩为嫡长子,一生下来便注定是御河城的城主继承者。若是我嫁与他,过个三年五载,不知会不会与她人共享。
像我这种人该是容不下别人与自己共享一个丈夫的,虽说有些强势了,但是心里还是希望祈轩此生只属于我一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