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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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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鹞点点头,道:“同样在雪中行走,他们的速度未必比咱们快多少,比的就是脚程了。”

“你就这样离京,心里可放心的下?”明溍看着金鹞问道,他毕竟是一国之主,就这样追了出来只怕不是件好事。更何况西戎国也是势力盘根错节的很,一个丞相,一个南昭王就足以令人头痛了。

金鹞头也没抬,喝了口水,这才说道:“若是我不在国家便乱了套,这个王我也不用当了,群龙无首而不乱,这一点我还是有信心的。”

金鹞轻轻的一笑,否则的话当初他也不会亲自去迎亲了。

明溍对于金鹞倒是重新认识了一番,传言跟亲眼所见的毕竟有出入,一个帝王能有这样的气魄说出这样的话,这才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该有的气度跟手段。更难得的他对绯璃这一番情意,这个世上有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放下这样的重任,也属难得了。

金鹞这一刻只是担心不知道阿离身体可还好,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了伤严不严重?这样的冰天雪地还要被人强行带走,一想起这个金鹞便是浑身的怒火,若是他捉到那个人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

“是什么人如此的胆大包天竟然敢劫走孤王的王后?”金鹞在这一点上一点也想不明白,他劫走绯璃的目的是什么?

明溍也不知道,毕竟他对这里不熟,倒是绯歌突然眼睛一亮,急忙说道:“有可能是那个龟毛男,对,一定是他,这家伙先前就绑了我,想要用我威胁大姐的,一定是这个混蛋!”

金鹞跟明溍都有些不明白,明溍更是怒上心头,这个时候反倒是轻声问道:“你被人绑了?谁?他有没有为难你?”

绯歌当下就把自己遇到金锦的事情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最后总结道:“我想着当时山崩地裂的兴许这个混蛋被石头压死了也不一定,可是现在看来也许这个混蛋并没死也许巧合的遇上了坠崖的大姐,便将人带走了,反正他一开始就是要找大姐的。”

金锦?金鹞脸色凝重,突然间又想起了那次金锦用金针设计绯璃的事情,这家伙的确对绯璃有不轨之心。不过,金锦受了伤,早已经回了洵郡,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想起绯歌说的时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说明金锦并没有回洵郡,而是私自留了下来。天走来头。

既然知道了那人是谁,这就有了方向,金鹞说道:“既然是南昭王,那么咱们现在不用找了,直接去洵郡。南昭王早已经向孤王辞行回了洵郡,如果他阳奉阴违……咱们赶在他之前回到洵郡,只要能证实他不在洵郡,那么阿离就一定在他的手上。如果阿离真的被他劫持……孤王绝对不会轻饶他!”

明溍就有些不同意,看着金鹞说道:“既然已经肯定是南昭王所为,那么咱们顺着往洵郡的路线找过去岂不是更好?为什么还要去洵郡守株待兔岂不是浪费时间?”

明溍这样的质疑金鹞并没有生气,慢慢地解释道:“南昭王素来狡猾,你就看昨晚上他故布疑阵让我们不停地奔波忙碌,由此可见他定然会在回洵郡的路上故技重施。这人心机深沉,诡计颇多,且又心狠手辣,与其与他在路上纠缠,咱们不如抄了他的老底,到时候人赃俱获,岂不妙哉?”

“那……那他要对大姐不利怎么办?”绯歌实在想不明白这个龟毛男男不男女不女的为什么总要针对绯璃。

金鹞摇摇头,道:“他不会的。”

语气如此的肯定倒是令明溍跟绯歌吃了一惊,不过明溍到底担心周砚的安全,只得说道:“王上有这些护卫的跟随想必一路上安全无虞,我还要去找周砚,他的安全同样重要。周砚还不知道他的敌人是谁,我总是不放心。”

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金鹞倒是知道的,于是点点头说道:“这样也好,追到小王爷还请不要亲自动手,不要打扰南昭王让他警觉,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驾。”

金鹞的意思明溍懂得,于是点点头,道:“只要他对大郡主守之以礼,我等自然不会鲁莽动手坏了王上的大事。”

金鹞点点头,道:“如此多谢了,你们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险重重,我拨一队人马给你调遣如何?”。

明溍摇摇头,道:“我们是尾随跟踪,不宜人多,惊扰了敌人反倒不美。我跟绯歌轻装前进,反倒是有利于我们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说的也是实话,金鹞也没有勉强,两下里分手告别,各自踏上征程。

朝阳升起一人高,远远的望去那火红的圆球正散发着点点光芒,茫茫雪地里,不消一会金鹞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线上,除了凛冽的寒风,就只剩下明溍跟绯歌纵马奔驰。

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计划不如变化大,明溍跟绯歌一路寻来除了头几天还能找到周砚的留下的记号,可到后来便连记号都没有了,越发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经融化,绯歌跟明溍一路打听着过来,神情很是憔悴,看着绯歌一脸的倦容,明溍道:“先找个酒楼用饭,休息下再继续赶路。”

绯歌这个时候不敢强撑,只得点点头,天不亮就开始赶路,现在已经是晌午了,的确是又渴又饿,浑身都没力气了,应道:“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还是要填饱肚子再说。”

明溍伸手默默绯歌的头发,这十几天明显的瘦了,却很难想象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能这样一路坚持下来。

牵着绯歌的手就走进酒楼,绯歌眼睛一扫,突然间兴奋起来,喊道:“战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儿

人生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他乡遇故知,更何况这个故知还是绯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睁睁地看着绯歌小鸟一般的飞向了酒楼里眯、某一个男人的身影。

抬眼望去,只见此人一身佛头青刻丝白貂皮袄,领口袖口翻着厚厚的毛边,腰束青玉带刻着海水云纹,脚踏小牛皮靴,这时看到绯歌便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没有比此刻更觉得有危机的,这男人的确是一个好皮囊。

更何况此人眼眸虽然看似圆润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复归真,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的地步。绯歌说过这个人救过绯歌不止一次,倒是个品行端方,行侠仗义的人物。

以男人对男人的眼光,这个人倒是值得相交,不过以看情敌的眼光……就有点糟心了!

明溍向来是个腹黑的人,此时就算是见到绯歌如此热情似火的奔向另一个男人,心里不悦,面上却未表现出来,冷静的吩咐了掌柜的上的酒菜,这才迈着脚步缓缓的走了过去。

绯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战天下说着什么,见到明溍走过来,便拉着他的手说道:“明溍,我们跟战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里不悦,默默地咬咬牙,转头看着战天下,笑道:“原来这位就是战兄,鄙人还要谢过战兄对内子的数次救命之恩,今儿个这顿酒菜宋某请了,算是聊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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