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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怎么样,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
沈莳点了点头。
他确实看出来了。
“是雅各布·约丹斯的《普罗米修斯》。”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实在太出名,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
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宙斯震怒,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
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其中就有一只假鹰。
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转头问陆秀:
“你先前来看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
“没错!没错!”
陆秀点头如捣蒜,一叠声道:
“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根本没进屋!真的,我没有碰他,我发誓,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
沈莳微一颔首,对另外五人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
———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
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
终于,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
“沈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莳勾了勾唇,说出了大实话,“因为,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向众人解释道:
“人死了以后,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就不再流动,因此生前所受的伤,出血量会比死后所受的伤大得多。”
说着,他指向汪二朋胸前的刀伤,“你看,这刀子插得那么深,居然只出了这么点儿血,所以我猜,应该是凶手在汪二朋死后布置现场时才刺进去的。”
“原来是看侦探小说学会的知识吗?”
沈莳听到站在他身后的冯杉杉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嘟哝:
“我还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