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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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你只是练得太少。”沈长歌见状轻轻笑了,手臂带着她向门口处一引,并肩伴她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我曾经刚学诗文对韵时,被要求每天一首诗文词韵,如若写不出,可要被太傅打掌心的。看那人的衣着,想来也是哪个富家子弟,必然也读过不少书。你未曾接受过正经的练习便可有如今的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不必在意。”
“是这样吗……”临霜低低自语,回想到方才那小公子的矜傲摸样,心下不由总有一些欣羡。那小公子看年岁,适才也只同她大不了多少,可是却不管是神态还是信心,与她都可谓有着天壤般的差距。
她也真的,很想有机会读书的……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沈长歌偏头凝视,见她一直低埋着头,唇角不经意微勾,戏谑般开了口,“你若也想读书也好啊,今后我也让你每天行诗作文,如若写不出,就打掌心,怎么样?”
“……啊?”临霜一愣,呆呆抬头眨了眨眼,立刻摆手,“啊不不不……少爷,还是不要了……”
沈长歌低低一笑,脚步停了一停,“对了。”
临霜跟着他停下,不解地看他。
“这个给你。”就见他伸出手,将那个置着紫珠的锦盒递到她的面前,轻轻道。
临霜愣怔了一秒,看了看锦盒,又抬头看了看他,却不曾接过,讷讷开口,“可是少爷……这是你赢下的。”
“这也是我送你的。”他神情平和,顿了顿,径直执起她的手,将锦盒放在她的手中。
他轻哂道:“这珠子确实很漂亮,但我拿着没用,你拿着吧,用它来镶支珠钗,或是其他什么首饰都好。”
视线从她的发髻与衣衫上轻掠一掠,他的视线最终落在她头上的木钗上,开口,“你平日太过素静了,应当好好装扮一些。”
临霜依旧有些怔然,只觉掌心似乎被那个锦盒灼烫了,暖意从掌心一脉漫到胸口。她心中暗喜,紧了紧那个锦盒,轻轻道了一声,“那……奴婢谢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