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开这些“犯-罪-证据”,安斐颜犹豫了半天,还是把爪子伸向那本厚度可观的笔记本。
这本笔记本估计放了不少年,封皮上全是灰尘,就连里面的纸页都发黄发旧了。好在字没有褪色,不影响阅读,安斐颜也就不那么在意。
xxxx年x月xx日,晴。
朋友对我说,如果心里有事又不能跟别人说的话,那就写在日记里,权当是一种宣泄,而我已经忍不住心中的痛苦了,所以我接受了她的建议。
两年前的今天,我从一个平凡的初中生变成了方家的走狗,开始出入各种会所帮他们收集情报,有时候还要负责交易一些东西,我以为这是我悲惨人生的开始。然而两年后,在我成为了方家的高层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事情不是这样的,我的悲惨人生,其实从我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了。
为什么,我要是那个人的女儿!
……
xxxx年xx月x日,多云。
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不,应该是男孩,他今年才十七岁,可是已经娶了妻子,而且马上就要当爸爸了。没想到唯一让我动心的人已经不可能再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不过,这不能成为我放弃的理由!既然我爱他,他就必须是我的!至于他的妻子,那很重要吗?
……
xxxx年xx月xx日,晴。
我怀孕了!我居然怀孕了!!而且孩子还不是阿泽的!!!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走上我母亲的老路?孩子的父亲已经被我剁碎了喂狗,可是我该怎么办?那个女人居然如此逼迫我!逼我离开阿泽!这事与她何干!?
……
既然已经有孕,那便生下来吧,不过,他们是阿泽的孩子,一定是!
……
xxxx年x月xx日,暴雨。
为什么……阿泽是她的女儿,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不,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
安斐颜没想到这本笔记本居然是洛碧霜的日记,而且她居然和方家有关系,这真是本世界最大的笑话!可这个笑话,偏偏又是事实……
合上笔记本,安斐颜呆坐在床上,大脑的CPU高速运转,开始整理她从笔记本里所得到的信息。五分钟后,信息整理完毕,经过筛选和分析后,她得出了以下几条重要消息。
第一,洛碧霜曾经是方家的人,而且还混到了高层,说不定现在方家里还有她以前留下的眼线。从日记的记载来看,她绝对是个不逊色于方丽莎的狠角色,而且她与专注情报三十年的方丽莎不同,她是在刀口舔血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选中她做自己的对手,安斐颜默默地为自己点了一根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