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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我知道一切计谋圈套皆因我的一唱全部瓦解,而我更知道如此选择的后果又会是如何,但我认了。

小丁就这样木然的站在一旁看着我唱,我忽然没有勇气看他的表情,看着舒沐雪就在不远处,便扑上去,一把抱住他的腰,道:“哥哥抱抱,我怕怕。”

如此一来我已完全的背叛了小丁,背叛?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词,我以为我选择了被利用但关键时刻我仍是选择了自己痛,远离小丁,那瞬间我只是这样想着,宁愿自己被痛死。

我将脸埋入舒沐雪的怀中,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我搞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将脸埋得更深。

舒沐雪任我这样抱着他,我这样的行为无非已让所有人相信,我是他那个失踪的妻子,而我已无力再装傻,只是偎在他怀中再不说话。

小丁转眼成了众矢之的,就算他笼络了大批官员,此时此刻应该无人敢为他说话吧。依他的脾气,我以为他会逃,然而他只是盯着我,眼神如死了一般。

“来啊,将曹望三给我拿下。”直到尚书命人将他抓起来,他仍是毫不反抗。

于是我的泪又毫无原因的流下来,我转回头,再不看小丁一眼。

故事写到这里

故事写到这里,请允许我喘口气。

不是因为我写太累喘口气,而是这段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

对于穿越其实我看完《步步惊心》便不再看了,一个是因为穿越实在太多,另一个是因为我看文实在太挑。

而我又写了穿越,原因无它,只因穿越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可以让女主在故事里得天独厚,完全是毫无理由的蹦出来的。

厌烦穿越,仍写穿越,就是这样。

写这个故事时很开心,至少开始时很开心,任着想像力带动十指在健盘上飞舞,那真的是极美妙的事,然而,说实话,发到网上后便有了压力,怕自己写文的速度赶不上大家看文的速度,怕大家从中指出太多的问题,比如不合逻辑,比如错别字,呵呵,当然也怕大家不喜欢,我不是任着性子发文,别人喜欢与否全不管,提个见意便会说:再见,走好,下次别来的人,发文的人总有虚荣心,总喜欢让人关注,不然你自己写了自己看便是,何必又发到网上来,我做不来高傲那套,所以很真诚的希望大家都喜欢。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到小丁,小丁,怎么说呢,我个人满喜欢的(虽然有很多人不喜欢他),在写的时候,我觉得他很像古龙先生小说《武林外史》里的黄怜花,高中时看的书,看时人还小,颇讨厌他,大一些了,再看一遍这本书才觉这个人坏得很有些味道。

女主为什么会喜欢小丁?有人觉得莫名其妙,呵呵,也许喜欢一个人本就是莫名其妙,写的时候是随着我想法来,说什么话做什么表情都是当时怎么想就怎么写了,写完给同学看时问她,你觉得女主有多喜欢小丁?她耷拉着眼道:一点点吧,更多的是暧昧。

一点点?暖昧?

嗯,应该是吧,与其说喜欢,更多的应该是连女主也理不清的感觉吧。

说到小丁是不是太自以为是?自己没有付出多少,却希望女主对他死心塌地,这样是不是太自私?太变态?这点,我觉得婴宁同学的解释很正确,因为是绑架,绑架女主的用意就是要利用她的身份飞黄腾达,用“情豆”是早定下的事,只是小丁是真的喜欢上了女主,他才一直不忍下手,在“情豆”与感情之是,他更想用感情来控制女主,所以张和尚的出现让她试探了女主对他的感情有多深,就像他问过的:如果我放你走,你走吗?

结果女主选择逃走,不顾他死活的逃走,他失望之余才终于用了“情豆”。

我并不是为小丁说话,因为无论用“情豆”还是利用感情,他始终是错的,我只是想解释一下这段故事,可能我写的不够明白,那就是我功力太差的问题。

接下来会写舒沐雪和他的兄弟们,暂时我还对他们还没什么感觉,所以不知道写下来会是什么样子?是否入大家法眼,压力好大,呵呵。

好了,废话大堆,不知所云,我那同学又来催稿了:有这么多屁话写,还不如往下写吧。

到头来,我只不过从一个圈跳到了另一个圈。

马车将我载着回慕容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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