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躲不过了,但同时,她想到了那支好看的钢笔,躲在外墙后头,她看见表婶收了去了,想至此,此刻,她的心里,欢喜是多过害怕的。
躲不过,只有受,她被一拳揍到地上,眼冒金星,有热的一片红蓦的淌下,搪住了眼面前的一切,这样的红让她在恍惚里想到了记忆里的某一点,院子里,自己拿了妈妈的红纱巾,爹爹新买的,她盖在面孔上,张开手旋转,天和地,都是夺目的红,在这片柔软的红光里她看见妈妈立在一边摇头笑,成文在拍巴掌,咯咯笑着跳在她的身边叫:“欧!阿姐是新娘子喽!”
一样的颜色,这一刻,耳边的咒骂已经遥远,这一刻,她真想回到过去。
她想着,如果自己真给天收去了,就好了。
然而没有。
她转醒的时候,烟枪上最后的烟气还朦,男人又喝过酒,已经醉沉了,打着呼噜,困的像猪。
她浑身的骨头像断了,挣扎着起来,望见了挂镜里的自己,血印子淌了半边,阴阳脸一般,她吓的捂了脸,下意识的摇头,这是自己么?
一下子,就魔怔了。
她想起自己拉着成文的手一蹦一跳的采花,摘一朵,别在辫子上,花很娇艳,辫子很滑,成文说:“阿姐最好看了!”
她只是江南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子,所求无多,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什么,竟至如此。
为什么,是她呢?
于是魔怔更甚,电光火石里,她告诉自己,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因为,她还活着。
几块烟膏,就搁在她手边的桌子上,小小的方块,远望过去,牛肉干一样。她拿起来的时候,手指一抖,却没有犹豫,她把它们硬塞进男人喉咙的时候,拼了全身的气力,男人半醉糊涂着挡,她的手指头几乎戳进了他的喉咙;他掐住她的脖子,两个人的汗混粘着大打出手,她的指甲掐着他的皮肉,直至,她不动了,直至,他也不动。
很安静。
除了,她死命的喘气。
魔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她走的时候,他已经浑身泛黑,她坐在他身边,将他的拇指上的玉扳指褪下来,想了想,却又丢掉,唾了一口。
镜子里还是那个自己,却又不是了,她对着镜子擦了伤口,拢了拢头发,舒了口气。
她说:“潘玉文,以后,我不想,再看见你了。”
天已经亮了,她像往常买菜一样,带门出去,已经有早鸟在鸣叫,面前的一条小道弯曲,前路无边。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不想写这个番外的,后来想想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就写了。。。。。。
七,酒(上)
肖老根啄一口,新烫的米黄酒,暖气熏到了奇经八脉,美的肖老根的眉毛也翘起来。
年前的时候,查出来他的肝不好,家子婆就开始抹了眼泪唠里唠叨的不让他碰老酒,大过年的也只好意思意思,他看了儿子和贾正清左右满杯的碰,气不过,甩了筷子蹲在床头生闷气也没人睬,他晓得了,在家里头,他的话是耳边风了,一成了病人家,其他的人就开始视若无睹的翻天。但肚皮里的酒虫终做着怪,觉困不好吃啥都不香,肖老根觉得,这样做人实在不成滋味,于是熬到初五,终于偷溜出来,咪上一口,心才定下来,老腿抖着,眉开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