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晓松开了可可的怀抱,第一次露出了亲切、自然、美丽的微笑。
“谢谢你,可可,你教会了我怎么做人。”
这应该是郑晓晓最发自肺腑的感谢了,她做梦也没想到,感谢的对象曾经是她最看不上眼的胡可可。
“那么,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好了,暂且不做出版了,想做点小生意,具体干什么还在考虑。”
“你考虑清楚了?毕竟你做出版很多年了,就这么丢下你舍得吗?”
“也许一开始我就错了,我不适合做出版,就像你当初不适合做广告一样,我现在要像你一样,寻找属于自己的路。”
郑晓晓回忆了一下自己五年的出版生涯,自己都不免嘲笑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她骄傲的事情。这五年,她换了六家公司,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一年,在BBR算是最长的,原本也想好好发展,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也好。在这里先祝贺你早日实现你的理想。”
两人又聊了几句,俨然成了多年的老朋友,分别时,郑晓晓说:“不管怎样,这五年我还是积累了不少资源,有媒体的,有作者的,有书店的,回头我列一张清单,发你邮箱里,这些资源就送给你了。”
“太谢谢你了。”
“如果还把我当朋友的话,以后有新书记得给我邮寄一本喔。”
“一定!”
三十二章我喜欢你(1)
32我喜欢你
胡可可从公司那里拿到一笔数目不菲的提成,就是施教授那本书的提成,有多少你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反正三到五年可可什么都不做,也够她吃喝的了。
可可从来都不是小气之人,每次拿到奖金都会请同事们吃饭,这次也不例外。
可可最想请的是巍子,但巍子不让她请,即使赴约了也抢着买单,可可毫无办法。巍子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吃饭,哪能让女人付款。虽然有些大男子主义,但可可听了,心里怪舒服的。
可可拿着这笔钱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给自己换了一套房子。从郊区搬到公司附近。还是一居室,但租金暴涨两倍多。可可有些心疼,但想想从此以后再也不用挤公交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搬家是一件很令人头疼的事情,特别繁琐,可可起初让兰梅帮忙,兰梅义不容辞,因为可可请她去簋街吃海鲜烧烤。后来发生了变故,可可无意之中在网上和巍子聊天提到了自己搬家的事。巍子就自告奋勇说要为可可搬家,还说搬家没有男人怎么行。可可觉得过意不去,但巍子执意要来,可可无法拒绝。于是跟兰梅坦白,兰梅很识趣,借故说有事不去帮可可搬家了,是在为可可和巍子创造二人世界。兰梅早就知道,可可对巍子有意思,只是可可一直没有明说。
可可当然不会明说,有些事情藏在心里比说出来更美妙,暗暗地、默默地喜欢一个人,这种感觉很好。毕竟可可已经过了为爱要死要活的年纪了,那种狂风暴雨的爱她不敢奢望也不想要,她更希望邂逅一种细水流长的爱。再说了,巍子有女友,是高高在上的白马王子,她是一个灰姑娘,要她怎么说呢?灰姑娘穿上水晶鞋,这种小概率事件也只有在童话里频繁发生,可可觉得自己哪有那么好的运气。
这样挺好的,淡淡的,像秋风落叶一般,每天能够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告诉他。偶尔发呆的时候,可可会想起巍子,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磁性的声音,想起他帅气的身影和温暖的手掌。
搬家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小插曲,这小插曲可可一辈子都忘不了,每当回忆起来就心惊肉跳。当时可可站在搬运车上,要跳下来,巍子怕可可摔倒牵着她的手。可可跳了下来,一时没站稳,身子往前一伸,巍子顺势把可可揽入了怀里。那一瞬间,可可有说不出的甜蜜,这估计是可可这一辈子拥有的最美妙最幸福最惊心动魄的一个拥抱了。可可当时全身都酥软了,真想永远瘫软在巍子的怀里。可可不知道巍子是故意揽他入怀的,还是出于怕她跌倒的担心,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得到了这样一个令她刻骨铭心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