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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陆饶主观上没有加害的意愿——毕竟他对乔琳表白时,还并不知道时间循环的事情。可乔琳被困在同一天中,罪魁祸首又的确是陆饶。
“过失犯罪,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吧。”
乔琳认为,她和陆饶至少该算是相互亏欠的关系,只是因为自己思虑不周准备不全,一时嘴笨,才被陆饶一通抢白,钉在被告的席位上。
“狡猾。”
乔琳想着这事的确不能就这么算了,但在回去找陆饶对峙之前,还是要准备得更加充分一些,至少要试着把“主动欺骗感情以此拉入循环一次”和“过失犯罪造成单人困在循环30天”做出一个量化的对比,哪怕不能调转两人原被告身份,也可以作为“罪行抵扣”的标准。
回到办公室,乔琳就自顾自地查证了起来,因为是个完全陌生的“课题”,她多少感到力不从心,更可气的事,忙到午休结束,乔琳得出的结论居然是:
陆饶的行为不能算作过失犯罪。
因为按照刑法的定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显然,7月5日的陆饶是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表白会导致时间回流,继而让乔琳陷入循环。
因此,按照刑法的定义……陆饶的行为只能归类为意外事件。
“这么一来,还真的就只有我‘犯罪’了么?”
乔琳不愿接受这样的结果,她开始用另一种角度来看待问题——陆饶那么年轻,他应该不懂法。
“年轻人没有社会经验,很难不被人欺负,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其实是年轻人必交的学费,即使我不给他上一课,日后也会有别人给陆饶上课。相比于未知的外部人员,由我来让陆饶知晓社会的险恶,显然是最好的选择。”
乔琳忙着对抗自己的良知,不知不觉就到了季度例会的时间。
收拾好东西的沈大海见乔琳坐在电脑前没动,叫了她一声:“乔琳,到时间啦,走啊,开会去。”
乔琳犹豫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去参加例会。找到新工作之前,最好还是要低调行事,不要和李总闹得太僵。
她在沈大海等人的簇拥下进入会议室,营销部的两个员工依旧早早地就等在那里。
稍晚一会儿,李总和周主任到达办公室,和之前几次一样,李总仍旧臭着张脸。只不过这一次乔琳知道,让李总不爽的,其实是自己。
员工们一起起身迎接,只有乔琳坐在位置上没动,她望着坐到主位上的李总,试图从他的表情中猜测出他和周佩璇独处时,恼羞成怒的样子。
李总似乎没有注意到他进屋时,乔琳并没有站起。一番客套之后,李总把时间交给乔琳。
乔琳压抑住内心的厌恶,默默打开电脑,把那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PPT投影到大屏幕上。
眼前的场景让乔琳感到有些荒诞,像是在出演一部彩排过无处次的烂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