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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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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第一排是因为要负责《保卫黄河》前的朗诵。

最开始排练时,他总是吊儿郎当,深情激昂的爱国诗被他七弯八拐的音调读成了缠绵悱恻的爱情诗。

直到离夏发飙。

唔……离夏是文娱委员,负责这次的歌咏比赛,有模有样地做着协调指挥工作,当然不容许平时以班长之名压着她的叶小川如此捣蛋。

叶小川对离夏总是言听计从的。

在知晓余微是叶小川的表妹后,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看上了离夏这位假妹妹。我甚至还幸灾乐祸地想象叶小川被沈修打败的模样,因为我知道在离夏心中,沈修是最不同的那一个人。

正如几年后,叶小川在我心中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那次的歌咏比赛,成为了我们这一堆人在初中时代,甚至是在我们人生□同拥有的最美好的记忆。离夏和周远合作默契的钢琴伴奏,沈修生涩却完美的指挥,周遥天籁般的领唱,叶小川严肃的诗歌朗诵,都带着少年才会有的赤子情感。

而我……一直在这样一群人中最平凡的我,即使站在聚光灯触及不到的那个角落看着他们璀璨,也觉得幸福似海,无边无际。

歌咏比赛后,开始有人真真假假地开离夏和周远的玩笑,我装模作样地附和,逗她逗得不亦乐乎,她气鼓鼓地说谁谁今天也一直盯着你看呢,我们互相开着这样的玩笑,谁也不会恼。可那天叶小川笑着说“孟溪,五班那个谁谁谁在向我打听你哦”时,我突然就生了气,一整个下午都没有理他。最后他谄媚地买来冰淇淋道歉,我有恃无恐地说:“大冬天的,谁吃冰淇淋呀!”

那冰淇淋最后进了他的肚子。

后来想起来这一段,实在唾弃自己太任性娇蛮,简直是脑残LOLI,但在无知的少女时代,谁不想有那样一个人,最好是各方面都还不错的男生,对你千依百顺,不管你怎么闹情绪耍小姐脾气,都能笑着承受?

我承认我很庸俗。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季离夏同学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虽然据我后来搜集的情报,在这封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情书送到她手上前,许多同胞已阵亡在沈修同学之手。

跨世纪的一年,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周围的人欲语还休地表达对谁谁的好感时,我如身在迷雾之中,没有这方面的方向。

我的生日在二月初,几乎每年都在寒假,离夏总会出来陪我吃一餐然后逛街。这一年,我们认识的第二年,她依然约我吃晚饭。两个人挽着手在彩灯萦绕的街上闲晃,讨论着要去哪里吃夜宵。

天气特别冷,我们要是面对面说话,呼出的雾气简直能挡住视线。

我搓着萝卜一样的手指,对离夏烧烤的提议兴趣缺缺,我想找个室内的地方。我这倒霉的手!

然后叶小川就出现了。

他穿着深蓝色的棉袄,提着一个小袋子,不知道从哪里迎面跑来。

站定后,他双手撑膝喘着气说:“正巧碰见你们了,我就不用去孟溪家找人了……”

我正疑惑不解,他把那个袋子递给我,“喏……生日礼物。”

我立马开心地接过,里面是一双黑底红色花纹的手套,离夏抢过去戴上手,“还挺暖和的。”

“又不是给你的……”叶小川不满地瞥她一眼,又对我说:“冷就得戴手套,你看你那手都快成红萝卜了。”

我下意识地把手缩回袖子,他什么时候注意到的?

叶小川离开后,我从离夏手上扒下手套自己戴上,和离夏说得一样,很暖和。这暖和,对我已经成型的冻疮作用其实不大,但却是那个寒冷冬季里,最具治愈效果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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