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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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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还没有点下去,就赶忙刹住车了。吴维见我眼巴巴地瞧著他,笑了,说:“我比较赞成先找到他。这样,要找他,可能还是要靠你。找到之後我来帮忙。当然,我不能跟周树唱对台戏,我甚至不能让他把人交给我。但是只要可能,我可以帮他安排退路,比方说送他出国,这一点我还是做得到的。”

我犹豫地说:“让他们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生活,不是更好吗?”

吴维摇摇头:“如果周树不派人找他,可行。但是既然他们都出马,找到他们是迟早的事情。如果那个人是个女孩倒算了,养出个孩子,说不定还能有转机,可惜是个男人,蛋都下不出一个,找到得越晚,那男孩越危险。明皓,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对你更是如此。周树那人是笑面虎,整不到那个男孩,整你也是小菜一碟。我并不怕与他为敌,只是你的父母也会牵扯其中,而最终,那两个孩子是跑不掉的。”

我的心动了。虽然心让我放手,大脑却不依。我叹了口气,看著满桌子的菜,没有一点胃口。

“我想,”吴维吃了一口小菜,接著说:“周树可能派了人跟你。你不要急,需要的话说一声,我帮忙让你脱身。”

这是唯一的办法。可能要熬一阵子,我可不能倒下来。我开吃了。

出了餐馆的门,吴维带我坐上了他的车,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兜开了圈子。

我对跟踪和反跟踪完全没辙,放心地交给了吴维。绕了两三个小时,车子停在了一家酒吧的门口。

酒吧并没有营业,吴维敲了敲门,跟酒保说了几句,他们就让我们进去了。我和吴维坐了下来,还没说话,进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憨厚的样子,很像民工,吴维却介绍说是老板,我们扯了几句,吴维带著小语先走了,我坐在小包厢里,心不在焉地喝著红酒,一边耐心地等待。

过了个把小时,包厢的门开了,一个长头发胡子拉楂的人走了进来。我站起身,对他说:“你好,我是周晓旭的朋友,想跟你打听一点事情。”

这正是那个说晓旭去了西藏的吴达钧的同屋。他大大咧咧地坐下,说:“怎麽著?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皱了皱眉头,好歹也是高等学府的,知道学艺术的放荡不羁,不过,这麽粗俗,也出乎我的预料。我给他斟上酒,说:“晓旭的家庭背景你知不知道?”

他飞快地干了一杯,见我又给他斟上,就咧著嘴说:“那关我屁事。”

我叹了一口气,说:“这麽说吧,晓旭来头很大,他们家说了,一定要把晓旭找回来,而达钧,死活无论。”

那人突然凑近我,呲著牙说:“你以为是黑社会寻仇啊,吓唬我?对了,我以前见过你,你到我们宿舍来过。既然你是周晓旭的朋友,你就该为他著想。新社会,恋爱自由,你还想当帮凶?”

这人,如果我不知道,还当他是沪剧院的编剧了。我耐著性子说:“还真是黑社会。晓旭家的老头子是在外面混的,正在漂白,所以……”

那家夥哈哈大笑:“你还真能瞎掰。达达是我弟,什麽都告诉我。如果他敢对达达怎麽样,我把事情抖漏出去,看谁怕谁?”

我大惊失色:“老兄,可别胡说!”

“我怕个鸟!不就是副市长吗?还能只手遮天?舆论,媒体,他怕不怕?”

我一下子瘫倒,无言以对。这两个人,还真够大胆。那人见我垂头丧气,乐滋滋地喝著酒:“周晓旭还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没想到,你居然会在他背後捅一刀子。”

这个蠢人。这麽多天来,我的火气忍了又忍,终於忍不住了,站起来就给了他一拳头,那人愣了,还手,我一闪身,躲了过去,又是一拳,正打中他的鼻子。那人怪叫:“你居然敢打我的脸!”扑了过来。

真是好笑,又不是帅哥,又不是美女,脸上来一下,说不定还不用去整形了。不过,打成个猪头也不好,周树那边,可能派了人跟著他呢。我换了个地方,对准他的肚子左一下右一下,他要还手,连我一根毛都没有捞著,老子在大学学的跆拳道,对付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小菜。

小包厢里顿时成了战场,乒乒乓乓的,好不热闹。那人被打得瘫倒在地上,哼哼唧唧地说:“就算被你打死,我也不说!”

我笑了,坐下来,点著一根烟,脚想翘到茶几上,却发现茶几已经成了垃圾,只好翘起了二郎腿,说:“我可不是混黑道的,打架都很少。你个弱弱的书生,我都招架不住。你瞧,这里面闹翻了天,都没有进来瞧瞧,你说的那些有的没的,能救你一命?能救达钧一命?黑社会的电影看得多了吧?那是电影!你是搞舞美的,虽说艺术来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可是,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艺术根本无法完全表露。好吧,就说电影吧。主角,历经千辛万苦,要麽终成正果,要麽悲剧收场,周晓旭是主角,反派角色是他爹,就算他是孙悟空,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电影结尾的时候,90%的可能性他能活下来,而吴达钧,你,我,都是配角,都是路人甲、路人乙,不到一半就挂掉的可能性也是90%,其中,以你最为无关紧要,可能反派一出场,你就没了,我和吴达钧,好歹能熬多一点时候。如果我不舍身为友,可能整场剧中,我会是那个笑到最後的人,当然,可能是苦笑、狞笑、皮笑肉不笑,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收拾友人的骨头。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安慰痛失恋人的友人。如今,我舍生取义,就算比你熬得久一些,就算熬不到最後,多少也能改变达钧的命运。那个路人甲,你觉得呢?”

路人甲抖抖索索地爬起来,蹭到沙发上,嘶嘶地直抽冷气。我到包厢门口,又要了两瓶酒,打开,递给他一瓶,我拿著一瓶,两人对吹起来。

我看著他喝了两口酒,居然拿袖子擦起眼睛来。原谅我,包厢里太暗了,我还没发现他已经哭了好些时候了,用脚尖踢踢他的膝盖,说:“喂,哭什麽哭,是不是男人啊。”

路人甲狠狠地又喝了一口酒,说:“你看不起我们这种人吧,一定要赶尽杀绝吗?”

我一头的黑线:“你们哪种人啊,我干吗要赶尽杀绝啊!”

“我们这些Gay啊。本来就很难找到对象。我一直很羡慕达达,周晓旭对他那麽好,没想到,也没有好的结局。”

“啊?你也是Gay啊,这麽蓬头垢面的,谁喜欢啊。喂,你说什麽呢,我不是要拆开他们,跟你说老实话,我做这些,不是为了救晓旭,他不会有危险;我是为了达钧,有危险的是他!你是他哥,不为他著想啊!咦,不对啊,达钧是一个孤儿啊,你是他表哥啊!”

“才不是,我是他结拜兄弟!”

我扑嗤一笑,这家夥,原来真是看戏看多了。摇摇头,我又说:“那,达达他哥,你觉得呢?你怎麽做是对他好?我该怎麽做?听之任之?他们肯定会被找到的,不瞒你说,晓旭他伯伯是公安系统的大官,你觉得,中国之大,他们能藏在哪儿?被公安找到还算好的,如果是黑道的,该怎麽办?我本来跟晓旭说了,他出国,我照顾达钧,等有钱有条件,把达钧送出去,两个人天高皇帝远。操!倒被他摆了一记!背後捅刀子的是他不是我好不好?骗了我的全部家当,脚底抹油,溜了!丢下一个烂摊子让我来收拾!我又没钱又没势,靠著个丈人撑腰!靠!可是,他不仁,我不能不义,我得在那些人之前找到他们。为什麽要个女孩子带你来啊,因为我也被人跟了。路人甲,我老实跟你说,有人也跟著你,说不定他们什麽时候不耐烦了,对付你,不是我这两下子。你越是不说,他们的火气越大,事後达钧承受的痛苦也就越多。你说,我该怎麽办?你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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